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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三湘风纪 作者: 编辑:李晓玲 2017-09-01 11: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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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2月17日至4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林业厅开展了巡视“回头看”。5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

  省委巡视组向省林业厅党组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后,省林业厅党组当天即召开党组会议,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厅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以坚定清醒的政治自觉、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动真碰硬,真抓实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厅党组迅速成立了厅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是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和落实主体。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胡长清、厅长邓三龙任组长,副厅长吴彦承、纪检组长周杏武、副厅长吴剑波任副组长。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厅级党员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负责领导分管处室、单位的整改工作。厅属各单位相应成立了本单位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全面启动集中整改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九大项26条意见,厅党组认真分析研究,逐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牵头负责厅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制定了巡视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和整改措施,形成了厅党组抓总、整改办协调督促、牵头处室分头负责、厅直系统全员整改,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四)强化跟踪督办

  整改期间,厅党组多次向省委第五巡视组和省委巡视办报告巡视进展情况,先后召开了4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督促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周一次调度,全过程督查督办,对重点单位、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整改实行“销号制”管理。两个月来,厅直系统已辞退1人,警告处分并调离岗位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1人,督促退回不规范开支费用51050元,个人承担超人数陪同接待费用500元。

  (五)构建长效机制

  厅党组强调,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举一反三、由此及彼,倒查制度缺陷,以一个问题的整改带动相关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整改期间,全厅制订、修订各类制度(规定)11个。厅党组要求有法必依、有制必行,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在巡视整改的推动下,一套管用、务实的长效机制正在形成。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方面

  1.“学习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和党内法规条例不够到位、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坚持发挥厅党组表率作用。要求全厅上下进一步增强看齐意识,做到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认真研究制定了《2017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中央文件和省委部署做到即到即传即学,确保学习的时效性。今年以来,已开展了3次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在厅党组带动下,各支部学习氛围逐步浓厚。

  二是建立完善学习督导机制。印发了《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兴学风、转作风”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由厅直属机关党委依托“湘直党建工作管理平台”对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了多轮检查,组织厅直系统全体在职党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章党规、中共党史等3个专题进行闭卷考试,于6至8月份实行“一月一考”。现已举行了两次闭卷测试。

  三是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厅党组印发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求厅务会成员围绕“学系列讲话、谈从严治党”主题撰写3000字以上的体会文章,严格落实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党组织书记每年讲一堂党课、每年向上级党委和党员进行一次党建述职等六项常态措施。厅务会成员心得体会已汇编成册,供相互学习交流。

  2.“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问题

  一是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林业‘四个着力’重要指示的理解和落实”的问题。厅党组在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上,结合实际工作,宣讲、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的重要指示,让全厅党员干部深入领会其精神实质。今年已完成人工造林272万亩、更新造林16.4万亩、封山育林118.5万亩、义务植树1.2亿株,着力推进了国土绿化;通过实施中幼林抚育和“三年禁伐减伐行动”,着力提高了森林质量;拟定了《关于开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已按程序上报省政府审定,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湖南省森林城市地方标准,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作为省国家公园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驻城步县参加了南山国家公园试点组织指导工作,并为项目区申报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着力推进国家公园建设。

  二是对于“推进林权制度改革不力”的问题。厅党组要求各地认真排查了林权制度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推动出台《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快推动怀化市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试点工作,在浏阳市、洪江市开展林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试点,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同时主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密切配合,合力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确权及登记颁证工作,强化林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护,确保在2020年前将全部集体林地产权明晰到位。

  三是对于“新一轮退耕还林进展缓慢”的问题。我厅加快了计划资金分解进度,不仅已将前两年滞留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分解到位,还将2016年退耕还林资金于2016年12月29日以湘财农指〔2016〕251号文提前下拨到了工程县市区,并及时下拨了前两年退耕还林第二次补助资金,再没有出现滞留退耕还林资金现象。同时全面加强资金监管,将2017年定为“退耕还林资金管理年”,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退耕还林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湘退办〔2017〕5号),从4月下旬到年底持续开展专项督导,由厅领导带队按照随机抽取县、乡、村、户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了资金发放情况,与退耕农户面对面、一对一交流,确保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进展达到预定要求。

  四是对于有的党支部“未传达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问题。厅党组对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他们重新学习,并进一步规范学习记录。

  五是对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缺乏创新举措”的问题。厅党组结合我省当前林业新形势、新变化,开展了一系列深入调研,围绕林业发展的上情、下情、外情、内情开展了一系列认真研讨,正在逐步形成新的更切合百姓利益、更提升办事效率、更促进经济发展的新举措。

  3.“存在部门保护主义和对基层群众利益诉求重视不够”问题

  一是对于“说好护短之风较盛”的问题。大力提倡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干部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敢于揭短亮丑。

  二是对于“个别支部在排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问题。已对相关党支部书记、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制定出台了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等制度。

  三是对于“对基层群众利益诉求重视不够,一些困难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了舆情定期采编制度,从舆情中察民生、听民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群众诉求,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积极争取惠民政策,面对面解决基层群众的实际困难,为全省扶贫攻坚助力。如今年洪灾发生后,省厅紧急筹措救灾资金1285万元支援各地抗灾救灾,还发动厅直系统募集资金44.3万元支持对口扶贫村生产自救。

  四是对于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厅机关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正按省纪委要求进行处理。

  五是对于“干部职工住宅区免费享用办公区中央空调”的问题。我厅制定了《中央空调收费管理办法》,全面催缴中央空调使用费,现除没有装修入住和已拆除中央空调的业主外,已全面、足额对其余入住“森林城”集中使用厅机关中央空调的390户业主收取了2016年冬季、2017年夏季的使用费用。

  六是对于“种苗中心对外专家楼项目未进行规范招投标”的问题。种苗中心对外专家楼是因历史原因,由我厅所属生产性事业单位省林勘院用历年生产经营积累资金垫资建设的,确实存在部分项目未规范招投标行为。该项目用地手续已于2016年12月30日得到省国土厅批准,缴纳了土地相关税费。截止目前,《国土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正在抓紧时间补办。厅党组将时刻密切关注,确保该项问题整改到位。

  七是对于“厅机关物业未进行规范招投标”的问题。我厅专门编制了《湖南省林业厅物业管理费预算方案》,已于2017年4月通过了省财政厅评审中心评审,7月7日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面向社会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8月底可完成物业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4.“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工作规则。研究修订了《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细化明确了党组议事范围、程序、要求,及党组会和行政会的权责边界。

  二是严肃议程安排。合理安排党组会议和厅务会议的议程,“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议题必须上党组会研究,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

  三是调整领导分工。巡视员、副巡视员不再分管“三重一大”等重点工作。

  5.“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工作不够”问题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跳出“林家铺子”思维。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首位,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总开关,站在为党、为国家、为人民负责的高度抓林业,增强业务工作的政治性,力戒形式主义、形象工程。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强调林业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化全厅上下“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意识,在推动林权改革、退耕还林等重点工作中,时刻关注人民群众多样性与动态性的利益诉求,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林业改革发展成果。

  三是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树立大党建工作意识。要求全厅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建和业务的关系,强调“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思维,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统一起来,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具体业务中去,稳打实干加快生态强省建设。

  四是强化制度考核,全面压实党建责任。根据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湖南省绩效评估实施方案》,重新制定完善了厅直系统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将思想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等纳入厅党组对各处室局站中心和厅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提高了考核权重。

  五是对于“热衷于形象工程,把休闲会所改为森林康养,把种苗中心搞成休闲基地”的问题。我厅进一步加强了森林康养中心、种苗中心的管理使用,在突出种苗生产、科研示范等主业的同时,进一步压缩休闲设施,减少公务接待,面向公众提供服务,提高其社会应用率和群众认同感。

  6.“好人主义盛行”问题

  一是强化政治立场,从思想上正面引领。加强全厅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做到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面对背离党性的言行态度鲜明,面对软弱涣散动真碰硬,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抵制。

  二是用好批评武器,从教育中侧面警醒。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厅党组将于下半年加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深入组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讲真话、道实情、提意见,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三是规范用人导向,从制度上全面约束。厅党组从干部选拔、选人用人等方面进行刚性制度约束,杜绝因“好人主义”带来的干部拉关系、拜门子、争票数现象,以制度约束纯洁党内生活,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时效性。

  7.“政治敏感性较差”问题

  一是对于“过度宣传湖南林业是全国林业系统的一面旗帜,部分领导产生自满情绪”的问题。厅党组从“转作风、提素质、正宣传”入手,采取继续深化反骄破满思想教育、倡导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强化宣传舆情管理等多方措施,提升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敏感性。特别是宣传上,务求做到从严遵守宣传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贴近”原则,客观宣传湖南林业工作,既宣传成绩,又正视不足,不做主观性的宣传,专门对历年来在湖南林业内外网上主观色彩较浓的宣传内容进行了清理整改。

  二是对于“一些同志称厅主要领导为‘老板’”的问题。厅主要领导在党组会议、厅务会议上强调,党组成员之间、厅务会议成员之间一律以同志相称,引导党员干部建立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制度约束。修订印发了《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审批,全面提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对于重要决策,胡长清书记、邓三龙厅长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厅班子成员、相关市州、相关处室意见,必要时还召开征求意见会,进行专家论证,进一步严格程序的规范性。

  三是严格检查督促。每次党组会议,坚持由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专门把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列入了对直属单位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是对于 “湖南省珍宝馆选址、青羊湖康养中心等项目,未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问题。责成有关职能处室广泛宣传,让干部群众了解其建设意义;进一步依法依规严格后续管理,在每个具体项目申报、立项、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政策、法律规定和程序实施,严防发生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2.“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

  一是明确组织生活主题。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5至7月份,组织厅直系统各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联基层活动和扶贫帮困工作,开展了“巡视整改”“脱贫攻坚”“纪念建党96周年”等组织生活会或主题党日活动。

  二是实施“三会一课”纪实管理。认真落实《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纪实管理的意见》,积极推广“湘直党建工作管理平台”应用,对厅直系统70余个党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实行纪实管理。

  三是开展组织生活督查。制定了《湖南省林业厅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的办法》,每季度对厅直系统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一轮抽查。

  四是对于“一些处长反映厅党组成员很少找其谈心谈话”的问题。巡视“回头看”以来,所有厅党组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一次以上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通过定期检查与分管处室领导谈心谈话记录本,推动了厅党组成员和处长之间的思想交流和工作默契。

  五是对于“部分党支部未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对厅造林处、航空护林站、退耕办等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已责令各支部进行了补谈、补录。

  3.“重业务、轻党建”问题

  对于 “厅党组会研究业务工作多、部署党建工作少”的问题。厅党组深刻反省,进一步强化自我约束,在新修订的《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工作规则》中,把党建工作纳入了党组工作第一重大内容。自巡视反馈意见以来,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包括审议党建工作要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巡视整改报告,以及听取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等内容。厅党组成员还秉持“说一尺不如干一寸”的理念,注重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率先重视党建、指导党建、参与党建,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还与广大党员一道参加了厅直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知识竞赛测试。

  4.“机关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

  一是完善支部建设制度。出台了《湖南省林业厅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按期换届提醒办法》,在去年开展党组织换届专项检查基础上,再次对厅直系统党组织换届情况进行了督查。巡视反馈意见以来,省青羊湖国有林场党委进行了选举换届,厅造林处油茶办联合党支部、省林勘院产权中心等6个党支部设立了支委。目前,厅直系统共设立基层党组织96个,做到了党组织全覆盖,党委、党支部及时换届。

  二是规范支部建设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全面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确保所有党支部达到“五有”基本标准。

  三是创新支部管理机制。依托厅信息化平台,开发了湖南省林业厅党费收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党员应缴党费核算随其工资变化及时更新和缴费情况在线提醒和监控,从技术层面防止出现党员不按时、不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对2008年1月至2016年6月厅直系统党员应补缴党费进行了全面补缴。

  5.“党建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

  对于 “部分厅领导班子成员、处级干部不清楚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的问题。厅党组深刻反省,进一步强化了加强党建活动的必要性的认识,将此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在厅直系统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知识竞赛活动、“学系列讲话、谈从严治党”主题征文研讨活动、“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红色教育学习活动等,有效提升了全厅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政治生活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能力。特别是要求全体厅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真学、真做、真用,认真参与各类党内政治生活。厅直林业系统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纪党规闭卷测试,成绩良好。

  6.“选人用人导向存在偏差”问题

  一是对于“搞亲亲疏疏的问题仍然存在,跟领导走得近、围着转的人提拔得快、安排得好”的问题。厅党组深刻认识到科学合理选人用人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类人事制度,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科学化,采取了四条措施,即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出台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从制度层面规范流程、堵塞漏洞、从严管理;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提名程序,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对动议提名、民主推荐、个别谈话、讨论决定等环节全程记录,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认真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扎实开展干部选拔任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监督检查,严禁团团伙伙、结党营私行为;严禁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行为,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对于“重要部门负责人较长时间未轮岗交流”的问题。厅党组修订和落实《湖南省林业厅关于机关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有序开展重要岗位轮岗交流。目前,已梳理同一岗位或同一处室任职时间较长的需要轮岗交流对象名单,将根据职数和工作实际逐步安排轮岗交流。

  7.“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

  一是对于“2012年、2014年,在省委组织部未批准的情况下,分别对2名干部作出任职决定”的问题。厅党组进行了纠正,已明确2名相关干部任职从省委组织部批准时间计算。

  二是对于“有的干部先任职,后考察;部分干部任用前未经卫计、综治等部门审查;部分提拔对象无考察材料,在抽查的37份干部档案中,有23份缺考察材料”的问题。厅党组立行立改,予以纠正,已将23人的考察材料补充完整归入人事档案中。

  8.“整治‘三超两乱’不力”问题

  一是对于“一些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如林勘院、植物园、科技推广总站、重点项目管理站,超核定级别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因历史原因,我厅下属的部分事业单位在成立时,省机构编制部门没有明确机构级别、领导职数等,我厅将与省编办继续加强沟通衔接,请求尽快对未核定级别和职数的单位尽快核定级别和职数。

  二是对于“违规擅自设置正处级干部、常务副主任”的问题。厅党组立行立改,对事业单位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不再明确职级,对不规范设置常务副主任的重新确定职务。

  三是对于“撤销机构仍配备干部”的问题。今后,《林业与生态》杂志社社长、总编和副总编不再由厅党组任免。

  四是对于“提高职级待遇退休”的问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纠正提高职级待遇退休的做法。

  五是对于“混编混岗”的问题。对于混编混岗人员,我厅将统筹考虑,逐步调整。对于编制在政法和参公单位,但在厅机关行政处室工作的混编人员,逐步将其编制调整至厅机关。对于编制在厅机关,但在厅参公单位或厅直事业单位工作的混编人员,50岁以上人员,原则上回编制所在单位,或根据个人意愿逐步将其编制调整至参公单位或厅直事业单位;50岁以下人员,逐步将其编制调整至参公单位或厅直单位。对于编制在事业单位,但在厅机关和参公单位工作的混编人员,按其编制归位,一时难以归位的,采取借调的形式办理借调手续。对于机关目前混岗的年轻干部还将择优选拔一批到事业单位任职锻炼。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一是专题研究。胡长清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明确厅党组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至少4次以上。今年以来厅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已达5次。

  二是亲自把关。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带头履职。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四是强化监督。出台了《湖南省林业厅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制度(试行)》和《湖南省林业厅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办法》,建立了各处室局站中心和厅直单位一把手“述职述廉述党建”的“三述”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党建工作在厅党组对各处室局站中心和厅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

  五是对于“2014年至2016年,林勘院、林科院和森林公安局均未在党委会上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的问题。对省林科院党委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他们完善记录,今后必须做到认真系统学,切实规范做好学习记录;对于省森林公安局和林勘院没有在党委会上对中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组织专题学习的情况,对省森林公安局、省林勘院党委书记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已责令他们分别于6月23日和6月27日进行了专题补学。

  2.“落实监督责任存在差距”问题

  一是健全不愿违的教育机制。厅党组与各分管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局站中心和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班子成员和单位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二是健全不能违的防范机制。印发了《湖南省林业厅落实〈关于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责任分工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主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监督”的决策部署,创新监管模式,打造用“制度+科技”管人、管事、管钱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

  三是健全不敢违的惩处机制。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力支持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和厅直属机关纪委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在春节、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联合开展明察暗访,切实反对“四风”。

  四是对于“2014年至2016年,厅纪检组收到信访举报34件,其中自办仅2件,而转办有32件,占到94%”的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厅纪检组收到信访举报件38件(2014年15件,2015年9件,2016年14件),其中29件是反映县(市、区)林业部门或乡镇、村的涉林问题,且多数是反映个人诉求的信访件。驻厅纪检组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对涉及县、乡、村的信访件,采取交办的形式要求市、县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涉及省林业厅和厅直单位的问题线索共9件,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业务职能进行了处理和督办答复。

  五是对于“调查发现有82.5%的纪检监察干部不清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常态’的范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限”的问题。厅党组于3月1日召开了全省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以及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交流市州工作经验,部署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以会代训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

  3.“精神比较懈怠”问题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除扎实开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知识竞赛活动外,重申了“增强历史使命感、工作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的“三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振奋精神,工作安于现职,但不安于现状,大力整改革命意志衰退、“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克服“工作疲劳症”和畏难情绪,防止“精神懈怠病”。

  二是加强督办力度。对厅党组重大决策部署事项建立台账,强化厅办公室调度作用,加大督察督办和工作协调力度,防止处室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等行为,增强干事创业的合力。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对于因出行交通问题、处室推诿问题等导致影响工作开展的,由厅直属机关纪委严格执纪问责。

  4.“公务接待仍有违规”问题

  一是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专门制发了《关于完善公务接待清单网上审批制度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开支制度的通知》,完善了《公务接待清单网上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接待相关标准和要求,实行“凡是没有公务接待函不得开餐;没有接待清单,不许报账;一事一结,及时报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严格审批。

  二是全面禁酒,厉行节约。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湖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坚决执行省委“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外,省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准饮酒”规定,做到严格标准、厉行节约,全面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三是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对于 “超规格接待”的问题,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正按省纪委的要求进行处理。

  5.“以文件落实文件、调查研究不够”问题

  一是转变文风。严格贯彻发文制度,严格文件、会议的审批和管理,坚决做到“少发文、发短文、发务实有用的文”,确保公文逐年减少。

  二是改进作风。进一步细化了《湖南省林业厅厅直系统“兴学风、转作风”考核办法》,开展了“转作风、提效能”活动。同时,由厅直属机关纪委加强“兴学风、转作风”情况督查,严格执纪问责,倡导积极向上、情趣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方式。

  三是树立新风。由厅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厅务会成员结合“我为扶贫献一策”活动,深入开展“如何建设生态强省”专题调研活动,要求每个厅务会成员完成1篇调研报告,提交厅直属机关党委汇编成册,年底进行考核,进一步兴调查研究新风。

  6.“廉洁风险点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对于“部分收费行为存在监管漏洞,2015年至2016年,驻京办有住宿费收入未入林业厅基本账户,存在监管缺位”、“驻京办财务开支违规,部分公务接待开支无清单和接待函;在已有工作经费保障的前提下,在林业厅报销各种费用”的问题。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正按省纪委要求进行处理。

  二是对于“厅机关和林勘院、植物园等单位将公款存入厅领导和相关处长亲属所在的商业银行,涉嫌为亲属谋取利益”的问题。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已按省纪委要求进行处理。

  三是对于“内审工作形同虚设”的问题。厅党组责成计财处全面加强了内控体系建设,组织了内部控制专题业务培训,对岗位人员进行了内部调整,开展了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形成了厅本级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厅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综合报告、内控缺陷诊断报告,编制了《湖南省林业厅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推动内审绩效逐步提升。

  7.“资金管理问题较多”问题

  一是对挤占挪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问题。省厅在2015年已根据省财政厅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将省本级预算和市县转移支付预算分别编制,预算指标分列、分别下达。

  二是对专项资金预算到位率偏低问题。省厅加强科学编制计划,在严格执行《湖南省森林培育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湖南省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同时,研究出台了《湖南省林业厅专项资金计划分配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资金的分配审批管理。

  8.“招投标等规避监督”问题

  一是对物业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厅后勤中心在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已启动物业公开招标工作,目前已上网发布公告,在8月底可以全面完成政府采购招标工作。

  二是对厅机关食堂对外承包不规范问题。由后勤中心与食堂承包经营人修订承包合同,明确食堂燃气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待2018年原合同到期后,将严格按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三是对于“林科院有多个项目未公开招标”、“林科院采取虚假采购协议的方式自行采购”的问题。省纪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组正按省纪委要求进行处理。

  9.“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厅党组按照巡视组要求在巡视期间(2月25日至3月23日)开展了“十三项重点问题排查”,各处室局站中心通过自查,发现湖南省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省林业种苗中心、湖南省森林消防航空护林站等部分单位存在违规发放安全生产奖、防暑降温费、加班费等问题,在厅党组会上对相关处室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即知即改,责成各单位迅速全额退回了资金。

  10.“‘雁过拔毛’式腐败较为严重”问题

  一是夯实工作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台账”和逐月报送机制,联合转发了四部委《关于加强林业贴息贷款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是组织督查整治。组织开展了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综合检查以及自然保护区建设资金、森林公安转移支付、森林抚育等项目资金的稽查检查;组织了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及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组织10个县市区整改了省审计厅提出的扶贫资金问题;启动了国家林业局林业资金稽查监管信息系统试点和培训工作;上报并复核了省纪委“互联网+监督”林业直补项目清单。

  三是开展专项监管。在生态公益林和退耕还林两个专项上加大了监管力度。阳光分配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全面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一卡通”,进一步加强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启动了湖南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逐步实现公益林区划调整、补偿资金的可视化管理和实时化监督。组织开展了包括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在内的林业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开展了为期半年以退耕还林资金管理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退耕还林资金拨付进度的通知》,对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和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需要的验收资料、农户造册和公示进行了优化,并对兑现的最后期限进行了明确。强化林业基层单位责任,坚决维护农民利益。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两个月集中工作,我厅巡视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和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厅党组将坚持不懈,抓长抓常,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进一步凝聚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一是持续发力,全面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措施不松、力度不减,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继续抓好巡视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开展再督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紧盯不放,加快进度,推动解决。对涉及长远的整改事项和发展建议,强化督办,脚踏实地,稳步推进,打好持久战、攻坚战。

  二是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厅党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从严纪律要求,从严作风建设,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权力运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力支持省纪委驻林业厅纪检组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充实发挥厅直属机关纪委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严格执纪问责,在保持湖南自然生态山清水秀的同时,切实维护好林业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三是突出实效,以巡视整改推动湖南林业更上新台阶。以巡视整改为抓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关于林业“四个着力”重要指示和省委推动绿色大省向生态强省转变的战略决策,全力推进“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确保中央、省委政令在全省林业系统畅通。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巩固生态安全屏障、发展林业产业助推经济绿色升级、提高森林质量优化森林资源结构、划定保护红线守护生态系统底线、开展改革攻坚激发林业发展活力、建设森林城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等,推动林业大省向林业强省转变,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强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31-85550879;

  邮政信箱:长沙市湘府东路一段1001号湖南省林业厅巡视整改办公室811房(邮编:410004);

  电子邮箱:601671676@qq.com。

  中共湖南省林业厅党组

  2017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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