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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区检察院:让当事人在执法活动中感受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刘黎明 罗兰 编辑:康晓乔 2017-09-01 19: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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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站9月1日讯(通讯员 刘黎明 罗兰)这两天,一个称呼问题让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检察院监所科科长黎传荣犯了难。

  8月29日上午,黎传荣接到石峰区司法局清水塘司法所的电话,请他下午为辖区内的社区矫正人员讲课。黎传荣正准备写授课提纲,一开始动笔就遇到了个难题,怎么称呼这些社区矫正人员?“称‘各位同志’或‘各位朋友’?这绝对不行,因为他们都是社区服刑人员和被监管对象,这是法律不能逾越的底线;称‘罪犯’‘社区矫正人员’或‘失足人员’?也不妥,可能会引起他们的强烈反感,心理产生抵触情绪,上课的效果会大打折扣。”

  一时之间,这个问题还真把这个从检20年的老检察官难住了,黎传荣左思右想,“他们都是来参加集中学习的,何不用‘学员’这个称呼。这是一个中性词,既不违反原则,他们也能接受。”思路通了,问题解决了,黎传荣的讲稿也一气呵成。

  14时30分,正式上课。一进会场,黎传荣扫了一眼台下,然后起开场白:“各位学——员”,他故意将“学员”二字语速放慢,加重并停顿了一下。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几秒钟后,忽然爆发了热烈的掌声。

  “我当时就知道,参加集中学习的服刑人员接受了这个称呼,也从心理上认可了我。”有了这个良好的基础,后面的课上得很顺利,黎传荣讲了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并介绍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以及遇到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可向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举报等内容。“参加学习的社区矫正人员很配合,他们认真地听,认真地记,积极回答问题。”

  “这件事看上去似乎微不足道,但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做到在每一个案件和执法活动中都能够让当事人感受公平正义,除了要有工作热情外,还要讲究方法和技巧。从细节抓起,从小事做起,多动脑筋思考问题,这样才能事半功倍。”黎传荣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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