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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7县市区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来源:红网 作者:王欢 杨滨玮 编辑:向宏鑫 2017-09-02 11: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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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县市区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包括浏阳市、株洲县、衡阳县、武陵区、平江县、资兴市、蓝山县

  红网时刻长沙9月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实习生 杨滨玮)9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在浏阳市、株洲县、衡阳县、武陵区、平江县、资兴市、蓝山县7个试点市(县、区),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涉农补贴、医疗卫生、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8个方面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基础,确定浏阳市、武陵区、蓝山县重点围绕就业创业、户籍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开展试点,株洲县、衡阳县、平江县、资兴市重点围绕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养老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各试点县市区既要统筹兼顾,完成湖南省8个方面的试点内容;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力争在各自的重点领域打造亮点、形成特色、探索经验。

  在做好国家试点工作的同时,同步开展省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选取湘潭县、新宁县、慈利县、安化县、中方县、冷水江市、永顺县等7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征地拆迁补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等方面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试点,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督”等工作,突出抓好民生领域政务公开的试点和推广,总结、复制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经验,着力打造民生领域政务公开的全国典型。

  《方案》提出4个方面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标准,拓宽公开渠道,让人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思路,以《通知》明确的试点内容为重点,分类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到基层政府的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强化标准引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结合基层实际,立足基层实际,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

  《方案》要求,在2018年8月底前,各试点市(县、区)完成《通知》明确的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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