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乡11部门共同发文 出台“反家暴”实施细则

来源:红网 作者:熊杜泉 编辑:唐韵 2017-09-08 09:34:18
时刻新闻
—分享—

9月5日,湘乡市召开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实施细则发布会。

  红网时刻9月8日讯(湘乡分站记者 熊杜泉)9月5日下午,湖南省湘乡市召开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工作实施细则发布会,文件对建立反家暴预防、制止和救助一体化工作机制进行了明晰的规定,其中湘乡11部门共同就家庭暴力问题发文、进行联动与协作和使用《家庭暴力致命性危险评估量表》为国内首创。

  2015年,湘潭市与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合作实施“多机构核心部门合作干预家庭暴力试点项目”,项目在湘乡进行试点。之后,湘乡市制定了《湘乡市开展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的实施细则(试行)》。湘乡市11个部门共同就家庭暴力问题进行联动与协作,由各机构轮值主持联席会议制度、信息统计制度、家暴劝解令制度,发放了3份《家庭暴力劝解书》和湘乡市第一份《人身保护裁定》,妇联、公安、法院等多机构联动,成功干预了多起家暴案件。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颁布实施,此次发布的《细则》就是具体实践,标志着湘乡建立起系统化家暴预防处置机制,共有五大亮点。

  亮点一:11部门共同就家庭暴力问题发文、进行联动与协作,为全国首次。湘乡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内司委、法院、检察、公安、司法、妇联、民政、教育、卫生与计划生育等11个部门共同出台《湘乡市多机构合作预防及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实施细则》,部门间既分工明确又紧密协作。

  亮点二:信息交流制度更具体化、规范化。对于接收到的家庭暴力相关案件,各部门应在案件发生后24小时内及时向妇联进行报告,由妇联统一将案件相关情况在信息平台上发布,将案件的解决任务一一分解到各部门,并及时跟进。各部门按照通报的情况,结合本部门职责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并于24小时内在信息平台上对案件进度情况进行反馈,妇联及时对案件进度情况进行通报。这样限时、确定责任部门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家暴案件。

  亮点三:使用《家庭暴力致命性危险评估量表》为全国首创。公安民警在干预家庭暴力时,使用《家庭暴力致命性危险评估量表》,评估家庭暴力危险程度,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关措施。对于高危情形的,立即做好转介和安全保护等工作。

  亮点四:对财产保全规定更明确。在实施细则中,人民法院加大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保护力度,对符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情形或条件的家庭暴力受害者及时下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予以保护;对依法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在财产分割中依法保护受害人权益。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

  亮点五:反家暴庇护工作更有力。建立反家暴庇护所,及时对(符合救助条件且自愿求助的)家暴受害者提供庇护和其他必要的临时性救助。支持鼓励和培育专业性社工机构,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

  发布会邀请了中华女子学院教授李洪涛,湖南警察学院教授欧阳艳文,国际顾问、讲师、苏州市民政局、厦门市民政局项目督导高小帆,北京众源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参加。专家们对湘乡家暴干预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认为湘乡市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工作牵头部门有力、分工明确,整合了各方资源,创造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先进经验。建议湘乡利用良好基础,进一步探索创新,使细则其更具操作性;建立更浓厚的反家暴氛围,加强新型反家暴理念的学习和传播,培养出新的反家暴新生力量,推进湘乡市反家暴工作的专业化、机制化、联动性和法制化。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