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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省司法厅党组书记范运田答记者问
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访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
【编者按】
法者,治之端也。以良法促善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法治湖南建设步伐,极大地促进了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在全省人民喜迎党的十九大之际,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之时,湖南日报今起推出《市州委书记谈法治》专栏,报道市州委书记如何带领当地干部群众向法治目标迈进。敬请关注。
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一个社会的和谐稳定,离不开法治的保障。长沙作为省会城市,如何在法治建设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胡衡华。
胡衡华表示,长沙作为湖南的政治经济中心,担当法治建设的“领头雁”是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近年来,长沙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湖南建设的要求,着力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新格局,推动法治长沙取得丰硕成果,先后获评“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获得“2016全国创新社会治理优秀城市”称号。今后,长沙将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让法治成为地方治理的基本方式,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胡衡华表示,坚持把党的领导作为法治根本,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法治长沙建设的遵循,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研究法治长沙的重大问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法治理念。
城市要善治,须先有良法。胡衡华表示,结合长沙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经济发展、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近年来,长沙先后制定《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9部,出台全国首部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和全国首部规范政府法制工作的政府规章《长沙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定》等60多项制度,力求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做到办事有法可依、遇事有法可找、化解矛盾有法可靠。
坚持把严格执法作为法治关键,长沙先后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长沙市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实施纲要》,形成了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突出以法治化的思维引领决策,严格落实《长沙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对会议、文件全面进行合法性审查,深度开展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普遍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突出以法治化的方式规范用权,以法治化的路径助推发展,先后对长沙磁浮工程、长沙国际会展中心、万家丽高架、空港城项目和南北横线、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建设等重大PPP项目进行法律审查。
胡衡华表示,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治底线。注重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逐步破解立案难、执行难的问题,努力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基础,以法治精神塑造人,以法治文化熏陶人,以法治信仰引导人,大力实施法进机关、法进乡村“双百”工程,营造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湖南日报记者 沙兆华
【红评】有一张熠熠生辉的名片叫“法治长沙”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在法治的引领下,长沙人的思维方式、处事规则和社会治理方式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嬗变,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越来越高。然而,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永远在路上。于长沙而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唯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持之以恒,不断擦亮“法治长沙”这张耀眼的名片,方能勇立潮头,把长沙打造成一座蕴含法治精神、洋溢法治文化、体现法治追求、最具安全感和公平正义感的城市。>>>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