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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出台多项措施鼓励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吕静 编辑:徐丹 2017-09-20 09: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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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实习生 吕静 长沙报道

  党政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中来自基层一线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的比例适当提高。日前,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多项措施鼓励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

  优秀年轻干部比例适当提高

  《意见》明确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提出党政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中来自基层一线和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的比例适当提高;市级党政领导班子中45岁以下、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中40岁以下、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要保持一定数量,总体上按照相应层级领导班子成员总数的六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左右比例统筹把握。同时,对省市直部门、省管企业、省属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领导班子,提出年轻干部应总体上动态保持六分之一左右的比例要求。不简单按每个班子硬性配备。不搞层层递减,充分发挥不同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意见》提出加强源头建设,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招录门槛,扩大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比例,加大从重点高校选拔选调生工作力度,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选派年轻干部到500强企业锻炼

  《意见》提出年轻干部成长要坚持必要台阶、递进式培养,强调越是发展潜力大的,越舍得派到基层去摔打,越舍得花时间去磨砺。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干部到艰苦边远地区、沿海发达区挂职锻炼,选派年轻干部到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学习锻炼,增长见识,提升能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对缺乏基层工作经历、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年轻干部,采取“高职低任”或点名挂职等形式,选派到基层“墩苗”锻炼,跟踪培养。

  《意见》提出要强化刚性配备要求,把功夫下在平时,对未达到配备目标的地方和单位,探索实行年轻干部年度配备最低比例办法。加大统筹配备力度,班子没有配备年轻干部的,岗位空缺时优先配备优秀年轻干部,本地本单位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可从年轻干部资源充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调剂。省、市、县要拿出一定数量的领导职位,面向各方面优秀年轻人才进行竞争性选拔。

  《意见》提出,分级分类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做到每名优秀年轻干部都有“成长档案”。从严监督约束,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建立健全培养锻炼、适时使用、定期调整、优胜劣汰、有进有出的优秀年轻干部动态管理机制。

  打破一些“隐性台阶”,及时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

  《意见》提出要敢于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观念,敢于打破一些“隐性台阶”,及时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

  ●对市州、县市区特别优秀的党委常委,加大直接提任同一层级党政正职的力度。

  ●对县市区党政正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中的优秀年轻干部,加大直接选拔担任上一级党委专职副书记、政府常务副职的力度,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任上一级党政正职。

  ●省直机关优秀年轻处长,可选拔担任市州党政副职或县市区党政正职。

  ●省市直机关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要加大从下一级领导职务直接提任上一级领导职务的力度,不必将非领导职务作为隐性台阶。

  ●省管企业中有分、子公司正职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可直接提任省管企业专职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特别优秀的可直接提拔担任省管企业正职。

  ●对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年轻干部,在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的前提下,可以破格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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