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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保厅负责人:水质在好转 农村变美了 城市空气变好了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陈杰 编辑:李丽 2017-09-21 20: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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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湖南省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在长沙举行。

  红网时刻9月21日讯(记者 彭双林 摄影 陈杰)今天上午,湖南省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在长沙举行,湖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谢立发布相关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问答实录:

  湖南卫视记者:过去五年来,我省环境质量发生了哪些改变?

  王一鸥: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环境质量考评办法》,对市县两级大气、水环境质量进行全面考评和通报,对存在环境质量问题的市县人民政府,采取专函警示、约谈、区域限批和督查问责等多种形式进行问责,实践证明,这是推进环境质量改善行之有效的手段。2013年以来,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有较大幅度降低;城市降水酸雨频率和浓度双双下降;地表水水质整体呈好转趋势。

  1、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

  2017年1—8月,全省14个市州的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平均浓度为14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年均值40微克/立方米下降了65%;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为24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年均值31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2.6%;可吸入颗粒物的平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较2013年年均值97微克/立方米下降了29.9%。2017年1—8月,长株潭城市群环境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的比例为78.5%,比2013年年均值55.3%提高了23.2个百分点。

  上述空气质量的改善也带来了我省城市降水的变化:2017年1—8月,全省城市降水的pH年均值为5.01,比2013年(4.55)改善0.46个pH单位;全省城市降水的酸雨频率为56.8%,比2013年(61.6%)改善4.8个百分点。

  2、水环境质量变化

  2017年1-8月,全省地表水419个省控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Ⅲ类水质断面占90.7%;Ⅳ类及以下水质断面占9.3%。

  与2012年同期相比,地表水水质整体呈好转趋势,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4个百分点,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下降2.2、2.0和0.9个百分点。

  3、我省环境质量的主要问题

  水环境质量:一是洞庭湖水环境质量问题较为突出,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主要污染物为总磷。二是个别“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未达到国家年度考核要求,如湘潭涟水入河口、益阳桃谷山和大通湖等断面,大通湖断面平均值低于“水十条”考核3个目标水质类别。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一是长株潭城市群冬春季节大气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在其他大气主要污染物下降的同时,臭氧已成为影响全省城市空气质量主要污染因子之一,今年前8月,全省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上年上升3.1%。土壤环境质量也存在一定问题。我省环境质量改善的任务依然艰巨,需要付出长期不懈的努力。

  湖南日报记者:今年4月份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我省,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王一鸥:今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进驻督察,7月31日,向我省反馈督察意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觉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落实,得到了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和国家环保督察办的充分肯定。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果:

  一是通过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推动形成了“管行业的要管环保、管发展的要管环保、管生产的要管环保”的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大格局,切实提升了各级各部门及党政领导干部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担当。

  二是通过强力手段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大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治污责任,形成了打击违法排污的高压态势,规范了企业落实环境保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

  三是通过借力中央环保督察,结合我省环境治理战役,推动解决了一批全省面上的和历史遗留的突出环境问题,同时,通过加强规划布局和疏堵结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推动经济发展和有效保护环境探索了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四是通过受理信访举报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迫切期待和重大关切,让人民群众的环境诉求得到了一次集中释放,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举例:邵阳县合山养殖场位于下花桥镇,为邵阳市生猪养殖重点工程。该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产,年出栏4万头。2015年以来,合山养殖场因环境污染问题,引发与当地群众矛盾。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后,将其作为第一批群众信访件进行交办。通过中央环保督察,邵阳县委对合山养猪场环境污染事件存在失职行为的28名公职人员进行追责,追责处理涉及县畜牧水产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和镇人民政府等6个直接责任单位。短短一周时间,该养殖场生猪转运1.45万头,全面完成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困扰当地群众多年的环境污染问题得到解决。

  湖南经视记者:从2013年以来,我省一直在推进实施湘江保护与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请问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谢立:2013年,省委、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一号重点工程”,明确要求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来逐步实现湘江“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愿景。2013—2015年启动了第一个三年行动计划,以“堵源头”为主要任务,共关闭淘汰涉重金属企业1013家,实施2114个整治项目,湘江干流长株潭江段两岸1000米范围内,其他江段500米范围内的2273户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封堵排污口近100个。

  2016—2018年为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期,主要目标是“四个全面,一个好转”,即: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全面治理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全面实施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重点区域企业搬迁、关停和遗留固废治理,实现湘江水质继续全面好转。其中,2016年实施整治项目654个。

  通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构建了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省市县各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协调机构,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探索建立了湘江流域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排污权交易、污染治理第三方运营、多渠道投融资等工作机制。尤其是,出台我国首部关于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二是有力保障了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通过实施一系列尾矿库治理、水库除险加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置,以及历史遗留废渣治理等工程建设,加强流域内生态保护与修复、河道整治保洁和采砂秩序管理。三是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既加快了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冷水江等老工业区的转型步伐,又促进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正朝着“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美好愿景迈进。四是凝聚了全省绿色发展的共识和力量。全省以“一号重点工程”为示范,带动全省环境治理向“一湖四水”拓展和延伸,推进山水林田湖协同治理。

  红网记者:环境治理战役写进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6月份召开环境治理推进会,请问目前这项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

  谢立:今年全省两会时,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切实打好脱贫攻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三大攻坚战役”。六五环境日,湖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许达哲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让三湘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省环保厅为此建立了“五个一”的工作制度(即一月一调度,一月一考评,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交流),取得较好实效。一是强力推进水环境污染治理。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度实施方案》,推进省“一号重点工程”向“一湖四水”延伸,实施洞庭湖水环境综合整治“五大专项行动”“十大重点工程”,全省实施整治项目511个,已完成69个,在建341个。全省完成黑臭水体整治67处,开工70处。全省170个产业园区有102个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全省305个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中,有48个已完成验收,135个已建成。二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印发《大气污染防治2017年度实施方案》,分类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整治。截至8月底,已淘汰燃煤小锅炉663台,合计1701.8蒸吨;完成12台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66家。三是启动实施土壤污染治理。出台《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划定3679个农用地详查单元,在全国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2016、2017年度启动的6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如期推进,加快推进常德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举例: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区是亚洲最大的单砷矿区,上世纪50年代以来,长期累积的污染,对矿区周边约35平方公里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常德石门县雄黄矿区列入国家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以来,已累计投入治理资金2亿余元,完成了历史遗留砷渣的安全处置、砷渣场地周边污染土壤治理、黄水溪综合整治等一批治理项目,有效切断了污染源,这一历史累积的土壤污染环境安全风险大幅度降低。

  湖南经视记者:我省是农业大省,我省农村环境在过去5年发生了哪些变化?

  谢立:近年来,我省按照“整县推进、以县为主、以奖代补,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国率先提出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整体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几年的努力,我省的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广大农村的环境面貌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我省实现了全覆盖,到2016年初,我省129个县市区,除了长沙市有三个区没有农村人口外,其他126个县市区已全部启动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二是2016年我省22个县市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通过了省环保和财政组织的验收,4000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广大农村的环境面貌有了较大的改善,污水直排、垃圾成堆等环境问题在大多数农村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这一环境面貌的变化,带来了农民精神风貌的变化,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正在形成。四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实行生态扶贫政策,仅2016年就向贫困地区倾斜农村环境治理资金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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