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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至8月 419个省控断面水质总体为优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唐朝昭 编辑:李晓玲 2017-09-22 10:37:41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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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记者 唐朝昭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迎接党的十九大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南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持续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省“一号重点工程”等,坚决打好环境治理战役,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向好。

  水环境质量方面,今年1-8月,全省地表水419个省控断面水质总体为优,Ⅰ~Ⅲ类水质比例达90.7%。其中,湘江流域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比例为97.8%,同比2012年提高7.9%(按可比断面)。

  空气质量方面,2017年1-8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4%,同比2015年提高8.1%,其中长株潭这一比例从2013年的55.3%提高到今年的78.5%。

  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两成多

  2013年以来,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有较大幅度降低。今年1-8月,全省城市空气环境中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2和68微克/立方米,同比2015年分别下降22%和19%。同时,城市降水酸雨频率和浓度也双双下降。

  地表水水质整体呈好转趋势。今年1-8月与2012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5.4个百分点,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下降2.2、2.0和0.9个百分点。“按照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的比例,湖南在全国已处于中等偏上水平。”湖南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王一鸥介绍。

  与此同时,近年来湖南大力践行绿色发展,全省环保产业连续保持20%高速增长,2016年产值达1947亿元。能源消费结构也进一步优化,全省超低排放燃煤火电机组占全省煤电机组比重达到35.5%,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45.1%。“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5.45%。

  连线长沙

  长沙持续实施 “碧水”“清霾”“静音”“净土”四大行动,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好环境治理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截至9月11日,长沙今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达198天,较去年同期增加5天,优良率78.0%,较去年提升2.3个百分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全市28个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4.4%。

  三年淘汰湘江流域涉重金属企业1013家

  2013年,湖南省委、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与治理作为省“一号重点工程”,明确要求连续实施三个“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实现湘江“江水清、两岸绿、城乡美”的愿景。

  2013-2015年,首个三年行动计划共关闭淘汰涉重金属企业1013家,实施2114个整治项目,湘江干流长株潭江段两岸1000米范围内,其他江段500米范围内的2273户规模畜禽养殖场全部退出,封堵排污口近100个。同时,我国首部关于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也正式出台。

  2016-2018年,湖南继续开展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全面治理干流和主要支流两岸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全面实施各县市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重点区域企业搬迁、关停和遗留固废治理,实现湘江水质继续全面好转。

  “尤其是对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的治理,‘十二五’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累计投入治理资金97亿余元,完成治理项目522个,治理力度大、效果明显。”据悉,目前湘江流域汞、铅、砷、镉与六价铬下降幅度分别达到39.3%、52.2%、45.1%、61.3%和46.8%。2012年以来,湘江干流所有监测断面重金属浓度全面达标并持续好转。

  两个三年行动的开展不仅促进了湘江流域生态环境的改善,还加快了流域内株洲清水塘、湘潭竹埠港、衡阳水口山、郴州三十六湾、娄底冷水江等老工业区的转型步伐。

  连线长沙

  近年来,长沙不断加大“一江五河”综合治理力度,主城区段已完成具备条件的101个排污口截污,持续推进黄兴片区4个排口截污,全面实现城区段旱季无污水下河。湘江干流20公里范围内未审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和涉重金属的新建项目,否决高污染、高能耗项目460个。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245起

  2015年,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开始实施。据统计,2015年至今,全省共立案查处6245起环境违法案件,罚款2.07亿元。特别是2017年1-8月,全省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545件,同比增长343%,罚款总额1.32亿元,同比增长370%。

  今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南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进驻督察。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9月1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湖南交办的4583件信访件已办结4576件(其中,完全办结4200个,部分办结376个),办结率99.85%,责令整改企业4025家,立案处罚1223起,罚款金额6854.25万元,立案侦查136起,行政、刑事拘留180人,约谈1379人次,问责1370人次。

  近年来,湖南还着力推动环保地方立法和环境标准体系建设,颁布实施了《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改完善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制定了《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

  连线长沙

  长沙对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持续高压态势,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处罚金额在全省均位居前列。中央环保督察期间,长沙责令整改、立案处罚、行政拘留以及行政处罚金额居全省第一。按照长沙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省委省政府、环保“春雷行动”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中,重点案件将在9月底前全面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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