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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一外卖小哥肇事逃逸被行政拘留15日

来源:红网 作者:李蜜 杨玉霖 陈华贤 编辑:于佳丽 2017-09-22 17: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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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交警询问情况。

嫌疑人被拘留。

  红网时刻9月22日讯(通讯员 李蜜 杨玉霖 陈华贤)9月20日12时46分,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110转警,称澧阳路楚江市场前,两摩托车相撞,有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事故中队民警陈华贤、高申华立即赶赴现场,一辆摩托车侧翻在机动车道上。经询问,驾驶人占某军与某外卖公司送餐员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相撞,车上两名乘坐人员受伤,驾驶人驾车逃离了现场。问及车牌,占某军说只记得有“663”字样。现场勘查结束后,根据已掌握的信息,办案民警调取了事发现场道路监控,通过反复比对与分析,锁定肇事摩托车为湘J663Ux,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信息查询,该摩托车驾驶人为陈某庆所有。

  民警与陈某庆取得联系,并口头通知他到交警大队接受事故调查处理。当日14时20分,陈某庆到达交警大队,在民警的追问下,他如实陈述了自己驾车后逃离事故现场的经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决定对陈某庆行政拘留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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