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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除虫更护花”——岳塘区检察院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新举措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张璇 编辑:向宏鑫 2017-09-30 1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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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非公经济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警示教育庭”活动。

  红网时刻9月30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张璇)9月29日上午,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非公经济职务犯罪预防专项警示教育庭”活动,邀请了辖区非公经济企业代表100余人旁听某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经理孙某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庭审。岳塘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铮宏出庭支持公诉,法庭当庭宣判孙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打造“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

  近年来,岳塘区检察院积极寻求警示教育工作新的切入点,创新打造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模式。自2013年以来,该院成功在征拆、农村基层组织、国有企业、医疗卫生系统、行政机关等领域组织了15次大型专项警示教育庭活动,受警示教育者达数千人次。

  通过利用办案资源,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庭审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身边人、身边事、身边案的巨大震撼力和震慑力,进一步推进了辖区党风廉政建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庭”模式也得到案发单位、受警示单位及个人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认可。

  龚铮宏表示,近年来,岳塘区坚持以“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既除虫更护花”为导向,认真做好职务犯罪预防日常业务工作,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新举措。近五年来,该院共完成预防调查报告16件,移送犯罪线索4件次;完成犯罪分析报告29件;开展个案(类案)预防38件。

  构建“医检警示教育平台”

  “市三医院会计毛某贪污公款397万余元获刑一案,是个惨痛的教训,值得大家警醒,要以此为鉴,打好警示预防针!”2016年11月15日,岳塘区检察院在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召开毛某贪污案犯罪分析会,医院全体领导及职工代表共110余人参加。

  检察机关通过剖析发案原因,发现毛某价值观偏离,追求高消费。“在短短2年时间内,毛某在‘支付宝’上购买文玩、名牌包包等奢侈品消费高达100多万元。”负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刘辉说。毛某的普通工资收入远不能满足其消费欲望,她便利用本人同时担任该医院会计和出纳的财务制度漏洞,先后多次通过做假账、套现等手段,侵吞、骗取医院收入共计397万余元。

  “虽然毛某的犯罪行为源于个人主观犯意,但这也反映出该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报账监督缺位的严重问题。”会后,岳塘区检察院举一反三,建议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对财务制度进行整改,并与其携手建立“医检警示教育平台”,为该医院全体医务人员树立一面镜子,延伸案件的警示教育效果。

  “警示教育预防针要常打,正本清源是厚爱。”龚铮宏说。

  创建“互联网+检务”行贿犯罪档案便民查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检察机关服务企业、为民办实事的一扇窗口,也是当前企业参与招投标的必经程序。

  2016年端午节前,因检察机关内网升级,岳塘区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运行不稳定,湖南某电力工程建设公司节前急需的查询函无法开具。而该项目在端午节后马上就要开标,项目负责人王某因此很是焦急。见此情况,岳塘区检察院预防科的干警在端午节假期加班刷系统,帮其实时关注系统查询情况。最后,终于赶在节假日过完之前将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开出。

  “检察干警放假了还在为我们服务,帮我们公司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真的十分感谢他们。”2016年9月26日,王某给岳塘区检察院预防科的干警送来了一面“铁肩担道义真诚解民忧”的感谢锦旗。

  2013年以来,岳塘区检察院克服场地、人员限制,一方面要求预防干警严格依据工作规程,按照受理查询热心、解答疑问耐心、服务态度贴心“三心”要求开展工作,树立良好的检察形象;另一方面,推行“即时、延时”查询模式,对资料齐全的申请人立即受理、立即审核、立即出具函件,做到“立等即取”,对在法定节假日等休息期间急需查询的情况,主动提供延时服务,确保申请人不误时、不误事。

  此外,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惠及企业,该院于2016年7月在全市率先推行了“互联网+”查询服务,为企业节约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截至2017年9月,岳塘区检察院利用“互联网+”查询通道共受理查询申请248次,真正让企业享受到了“足不出户办业务”带来的便捷与高效。该院检察干警以“真诚、高效、为民”的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的工作业绩和社会成效,收获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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