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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垃圾非法“入侵”!“检察蓝”公益诉讼守护“永州绿”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李晓玲 2017-10-10 13: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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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深入案发一线。

  红网时刻10月10日讯(记者 郑涛)今年5月,在一次环境治理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中,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发现了触目惊心的一幕——蓝山县经开区的工地上有大批量倾倒掩埋垃圾。垃圾种类复杂,肉眼可见烂衣服、医用垃圾和电子元件、电路板等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

  经开区内垃圾倾倒数量巨大,从广东深圳运送到蓝山县经济开发区内,背后有一个“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作案团体,有专门的踩点、看风、报信人员,为牟取暴利以污染湘江源头生态环境为代价蓄意倾倒异地生活垃圾。

  在掌握案件线索后,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公益诉讼前期调查工作,切实保护湘江之源的绿水青山。坚持一把手工程护民生、一盘棋思想抓办案、一体化机制抓联动,把公益诉讼作为守护湘江之源的利器,及时向环境污染“亮剑”。

  将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打造,切实体现民事行政检察的责任与担当。蓝山县地处湘南,是湘江之源。如何保护湘江之源的绿水青山,是市委市政府提出“六大战役”中环境治理战役的重要内容,也是该院打造环境检察监督的标志性内容。为此,案件发生后,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强调,生态环境,是最大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保护,是凝聚民心的最大公约数,是百姓最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于污染环境的案件,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从严从快查处。检察机关要通过公益诉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向人民群众交出合格答卷。永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指出,守护民生民利是检察机关的“天职”,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切实履行公诉诉讼职能,为建设创新开放新高地、品质活力新永州打下坚实的环境基础。

  将公益诉讼作为一盘棋思想来部署,切实体现民事行政检察的协作与互动。这起案件是典型的环境污染案件,符合公益诉讼的立案标准。如何将案件办理达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社会认可的案件?该院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为主,抽调侦监、林检、反渎等部门干警,组成专案组,及时介入案件。9月11日,专案组到现场实地了解情况。之后,主动与公安、环保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事件最新进展。建议环保部门及时测算生活垃圾和医用垃圾,引导从现有事实进行深挖,从污染环境罪构成要件方面固定证据,对公安部门就搜集垃圾来源、运输链条、接收单位等各个环节的证据提出建议。

  将公益诉讼作为一体化机制来落实,切实体现民事行政检察的作为与影响。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全新的重要业务,如何探索推进公益诉讼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该院把这一案件作为试金石,按照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协同推进,力求实效。永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高全程进行协调指导,牵头组织成立市检察院专案组,启动公益诉讼前期调查工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好捍卫公益的检察职能,督促环保部门依法积极履职,对实施侵害的责任人一查到底,切实守护湘江源头的绿水青山。同时,该院将以这一案件的办理为契机,在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开展环境整治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为生态示范市建设再添助力,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用“检察蓝”共同守护极为珍贵的“永州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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