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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

来源:红网 作者:刘梓华 编辑:王津 2017-10-11 0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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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11日讯(通讯员 刘梓华)10月10日上午,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在河北省承德市召开。会上,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包括张家界市在内的全国19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革安代表张家界市领受奖牌并作了典型发言。

  刘革安介绍,3年来,张家界各级政府投入创森资金达到5.39亿元,企业和社会各界投入2.8亿元。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84%,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1.54平方米,实现了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

  为何要卯足劲争这块金字招牌?在10日召开的2017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每个城市给出了各自的原由。会上,张家界给出的“创森”原由是,通过“创森”,“提质张家界,打造升级版”,“为繁华的旅游城市增添森林生态景观”。

  “国家森林城市”是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目前我国对城市生态建设成就的最高评价。“国家森林城市”评定工作于2004年启动,每年评选一次,“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后,国家林业局将组织有关方面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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