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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来源:红网 作者:宜纪轩 编辑:田慈孝 2017-10-24 10: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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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0月24日讯(通讯员 宜纪轩)笔者从宜章县纪委获悉,近日,宜章县印发《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通知》,向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亮剑”。

  《通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严禁参与非法集资和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做到“七不准”:不准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准组织、从事、参与民间高利贷活动;不准组织、从事、参与高利转贷行为;不准为非法集资、民间高利借贷活动提供担保;不准为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高利借贷等非法金融活动提供方便和保护;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非法集资、高利借贷活动中谋取利益回报(含接受宴请、报账等方式);不准在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案件过程中组织、唆使、煽动上访闹事、传播谣言等行为。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行为的监督管理。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在广大社会公众中发挥舆论引导和模范带头作用。对家属或特定关系人要加强教育和管理,确保其不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同时,宜章县纪委(县监察局)还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监督。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七不准”规定的相关行为,一经发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处理。违反有关党纪、政纪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延伸阅读:

  宜章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七不准”规定的相关行为举报电话

  宜章县纪委(县监察局):0735—3713719

  宜章县委组织部:0735—3712380

  宜章县政府办公室:0735—37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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