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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雨花区在长沙首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 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卓 编辑:徐丹 2017-10-26 1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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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卓)《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然而,农村集体资产改制后成立公司,全村动辄成百上千的村民要成为股东,怎么办?今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推广后,新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将突破此限制,让农大哥放心当股东、做生意。昨日,雨花区召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在全市率先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通过一系列改革,让农民得到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省、市部署的一项管全局、管长远、管根本的重大任务,对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今年6月,雨花区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雨花区现有跳马镇14个村和100余个筹委会,将在两年内完成改革试点。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怎么改?会议提出,改革将完成几大任务:清产核资,将集体资产存量调查核算清楚;确权,认定农村集体资产的身份人、享有权;配置股份和建立经济组织,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发展集体经济以及健全各项制度。

  改革将给农民带来哪些利好?雨花区副区长刘江红指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既是适应城乡一体化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改革之前,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往往由村委会或村民小组来代行,政企不分;受《公司法》对股东人数的限制,村民的股份由他人代持,带来诸多问题。改革后,将村级集体资产量化,农民变股东,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作为特别法人开展经营活动,将彻底解决这些问题,让集体资产能得到市场资源充分配置,让农民得到更多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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