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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0月26日讯(记者 王诗颖 通讯员 杨哲)记者从长沙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加强重点驾驶人源头管理,集中打好交通安全隐患歼灭战,长沙交警对全市重点驾驶人(A、B驾驶证)的驾驶证状态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截至10月20日,长沙市共有5523名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存在驾驶证状态异常,暂时失去驾驶资格。其中逾期未审验3847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的逾期未审验583人,违法未处理的逾期未审验1492人,单独逾期未审验1772人,);注销可恢复1407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的注销可恢复127人,违法未处理的注销可恢复182人,单独的注销可恢复1098人);逾期未换证269人(超分、暂扣、停止使用的逾期未换证9人,违法未处理的逾期未换证129人,单独的逾期未换证131人)。另外,有899人应在一个月内前来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审验,59人应在一个月内前来车管所办理驾驶证换证。
交警提醒,驾驶证逾期未审验可能造成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驾驶人的驾驶证未按规定审验的,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将无法获得理赔。另外,驾车上路将被查处。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十五条规定,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百元罚款。同时,连续三个周期不审验将被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车辆管理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将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