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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市回应16条写给市委书记刘达祥的留言

来源:红网 作者:肖凤姿 盛唐娟 编辑:徐丹 2017-11-02 15:16:1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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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链接:建言常宁市委书记刘达祥

  红网时刻11月2日讯(记者 肖凤姿 见习记者 盛唐娟)10月,网民通过红网《问政湖南》栏目写给常宁市委书记刘达祥的16条留言,在常宁市网管办的积极交办下有了回应。留言涉及房产、交通、医疗、扶贫等多个问题。

  留言选登如下:

  【网友留言】:请常宁市顺达房地产开发公司办证守信

  常宁市网管办转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西部风情项目由常宁市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2011年7月经政府批准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2011年3月开工建设,2013年竣工。一期住户214户,二期住户156户,总计370户,现已交房入住。由于该项目未完成综合验收备案而未能启动办证程序,业主代表聚集到市政府上访,主张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诉求。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私有产权,自今年1月23日以来,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为西部风情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263户(转为抵押登记70户),剩余107户因部分房屋尚未出售、部分业主未交齐房款、部分业主办证资料不齐全等因素暂未办证。

  【网友留言】:常宁市无良施工方路面挖大水坑导致巨大安全隐患

  常宁市网管办转常宁市培元街道办事处回复:培元街道办事处联系项目的负责同志立即与莲花新区项目负责人沟通并到现场查看,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常兴路建设暂停是因为修路前莲花新区项目部未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报,目前正在走程序,待程序走完后才能开工建设。办事处要求项目部在建设暂停期间严格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在醒目位置立好警示牌,围好施工围挡,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网友留言】:咨询常宁市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事宜

  常宁市网管办转常宁市人社局回复:根据《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原则上新生儿在出生28天内(特殊情形可放宽至60天内)取得本市户籍,并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具备以上条件方可核报住院费用,新生儿母亲要提供准生证且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才能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文件要求,请网友及时为女儿办理上户登记,取得户籍后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后再按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网友留言】:常宁市松柏镇大桥北路一非法诊所无证行医

  常宁市网管办转常宁市卫计局回复:7月11日,常宁市卫计局在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查实该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人员李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常宁市卫计局现场收缴药品8箱,以证据保存的形式给予扣押,并张贴了公告。同时对其立案,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该诊所予以罚款3000元并作出没收查封扣押药品的行政处罚。

  10月24日下午,常宁市卫计局接到举报称,常宁市松柏镇大桥北路有一非法诊所(圆康诊所)。卫计局立即派医疗执业科卫生监督员前往查处,发现圆康诊所大门紧闭,询问邻居证实无人在家,现场未见非法行医行为,执法局现场张贴了公告。

  今后常宁市卫计局将继续关注此事,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若发现非法行医行为将严肃查处,同时也希望举报人发现情况及时与卫计局联系。

  【网友留言】:常宁市兰江乡八一村荫堰组残疾人搬迁问题

  常宁市网管办转常宁市兰江乡政府回复:太子塘村袁家组袁某、彭某是建档在册的贫困户,其没有住房情况属实。在2017年的易地搬迁工作中,袁某本人没有申请也不愿搬到其他地方安置。所以,2017年危房改造项目启动后,村里第一次上报住建局时有他的名字,而第二批补报名单就没有他的名字,但这并不会影响其纳入危房改造计划。

  兰江乡政府接到投诉后,找到袁某本人说明情况,如果他想参加危房改造项目,可按要求开工建议,待市里对危房改造验收合格后,可以享受危房改造项目资金;如果他想参加易地搬迁项目,需本人及村里向乡扶贫办提交申请,政府同意将其纳入2018年易地搬迁项目。

  经了解,袁某得知易地搬迁项目需迁至外村居住,不是很愿意,所以至今没有申请。兰江乡政府会继续跟进此事,如袁某对政策有任何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直接去兰江乡扶贫办了解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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