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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检察院成功办理长沙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徐丹 2017-11-02 19: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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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2日讯(记者 郑涛)2017年10月20日,宁乡县财政局和畜牧局分别向宁乡县检察院出具书面复函:该院检察建议要求追缴的85.096万元国家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已由责任单位湖南现代资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上缴国库,全额到账。该案系《行政诉讼法》修改确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后,长沙市检察机关办结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自2017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进以来,长沙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对近三年来已判决的涉及国家专项补贴、环境保护等几个重点领域的刑事案件追缴、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宁乡县财政局和宁乡县畜牧局怠于履职,导致被骗取的部分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财政补贴资金一直未被追缴,遂将该线索交办给宁乡县检察院。宁乡县检察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于7月10日立案调查,9月26日向县财政局和畜牧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两局迅速追缴被资源公司骗取的专项补贴85.096万元。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宁乡县检察院采取了以下主要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是领导重视,充实力量。积极向县委和县人大报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争取支持,与县政府和法院联系争取理解。检察长入额民行类型检察官,牵头检察官办案组专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民事行政检察科由3人增至6人,形成党组领导、检察长直抓的工作格局,为案件成功查办提供坚强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是主动出击,广辟案源。对内完善与侦监、公诉和自侦部门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处理结果双向反馈机制,对外建立与信访部门、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定期协商机制。主动寻找案源,对近三年来重点领域刑事案件进行了逐一细致筛查,从中摸排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6条,向上级报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条,初步锁定2件有价值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依法依规,精准发力。办案过程中,广泛收集法院生效判决和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材料,查实了该公司从2009年至2012年累计通过虚增数量骗取国家补贴资金214万多元的事实;向县财政局、畜牧局和资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核实该公司2012年度骗取的85.096万元未退缴的事实,制作成调查笔录,确保该案证据扎实、事责明晰。

  四是加强沟通,双向共赢。根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检察长与县财政局、畜牧局负责人进行沟通,为案件的办理取得有利外部条件。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县财政局、畜牧局有关人员多次督促资源公司迅速退缴补贴资金,实现了保护国家利益和推动基层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顺利开展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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