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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朱纪宣 编辑:唐韵 2017-11-03 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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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3日讯(通讯员 朱纪宣)日前,株洲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例,8名党员被党纪问责。

  1.株洲县淦田镇南港村主任黄清海、村支部书记刘雪云违纪案。2015年时任南港村主任的黄清海为不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贺某申报危房改造,并以欺瞒方式通过了资格审核与房屋验收。之后,时任南港村支部书记刘雪云明知该情况违规而没有制止,也未向上级部门报告,导致贺某违规领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株洲县纪委给予黄清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雪云党内警告处分。

  2.株洲县南洲镇将军村支部原书记朱仙科、村委会原主任肖瑞珍、原村妇女主任朱令仙违纪案。2012年至2013年间,朱仙科、肖瑞珍、朱令仙商议,并向该村6户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收取“工作经费”25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株洲县纪委给予朱仙科、肖瑞珍、朱令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株洲县渌口镇斑竹园村支部原书记袁立志、村委会原主任袁春年违纪案。2010年,袁立志、袁春年商议,并从该村危改户袁建林领取的7000元危房改造资金中,调整2500元给本村另一户未享受政策的村民袁建明。2012年,袁立志、袁春林又从该村危改户肖友林领取的7000元危房改造资金中,收取“工作经费”2000元用于村集体开支。株洲县纪委给予袁立志、袁春年党内警告处分。

  4.株洲县龙船镇山塘村支部原书记李建明违纪案。2012年12月,李建明向该村危房改造户王术清索要“办事费”500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李建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株洲县纪委给予李建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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