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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召开十二届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情况反馈会

来源:红网 作者:何超 郭生纪 郎俊伟 编辑:杨滋 2017-11-06 08:51:2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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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6日讯(安仁分站记者 何超 通讯员 郭生纪 郎俊伟)11月3日,湖南省安仁县召开十二届县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康明,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曾忠良出席会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正副主任,县委巡察一、二组正副组长,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邮储银行、茶安水库管理局、县经科商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曾忠良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部分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不够、脱贫攻坚把关不严,个别村干部套取扶贫专项资金和优亲厚友,个别驻村帮扶工作队工作责任心不强、未认真履职、扶贫资料不完善等情况进行了通报。被巡察单位金紫仙镇、茶安水库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作了整改表态发言。

  黄康明对被巡察乡镇和单位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巡察整改政治自觉。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契机,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新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化对巡察工作的认识,深化对反馈问题的认识,深化对整改落实的认识,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严格政治要求,切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要增强“四个意识”,各党委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纠正、纠错、纠偏,一件一件抓,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具体行动中。要强化政治责任,要把承担起整改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防止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党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扎实成效。要公开巡察反馈和巡察整改,按照党内监督要严于社会监督,党内通报要原原本本的要求,要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反馈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讲话、党委书记表态讲话,发至下一级党组织。各乡镇党委印发反馈意见时,未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删改,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遵守。同时,对反馈意见中的重点问题和整改意见,要按照内外有别的原则,概要向社会公开,对巡察整改取得的成效,要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要及时召开党委专题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及时召开全体乡村干部大会,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对照各乡镇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仔细查找根源,一个一个的抓好整改;对巡察中发现的其他乡镇有而本乡镇没有的问题,也要对这些类似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要建立反馈问题台账和移交线索台帐,整改方案和相关台帐要于反馈之日起15日内,报县委巡察组和县委巡察办审核备案;1个月内,向县委巡察办报告党委整改情况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要加强整改跟踪督查,各乡镇党委要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协调、督查机制,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要坚持紧盯问题,跟踪问效,对拖拉推诿、整改不力甚至顶着不改的,要严格追究、严肃问责。对敷衍应付、效果不好的,要抓住典型,通报一批,问责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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