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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桂纪轩 编辑:田慈孝 2017-11-08 17: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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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8日讯(通讯员 桂纪轩)日前,桂阳县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桂阳县樟市镇卫生院院长成家林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桂阳县樟市镇卫生院院长成家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操办其本人婚礼、其母丧事、其小孩满月酒等事宜中违规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13000元。2017年7月,成家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桂阳县四里镇卫生院六合分院院长侯五明、舂陵江镇中心卫生院余田分院代理院长雷迎春、舂陵江镇中心卫生院古楼分院院长欧阳剑、和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书杰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等问题。桂阳县四里镇卫生院六合分院院长侯五明、舂陵江镇中心卫生院余田分院代理院长雷迎春、舂陵江镇中心卫生院古楼分院院长欧阳剑、和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陈书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7年5月23日至27日,明知国药控股郴州分公司与所在卫生院有业务往来,仍接受该公司医药代表刘辉的邀请,参加由刘辉支付钱款的旅游。2017年7月,陈书杰、欧阳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侯五明、雷迎春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桂阳县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蒋鸿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桂阳县城市建设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蒋鸿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13年至2015年,利用虚开广告、打印材料、租赁设备发票报账176098元购买高档烟酒、茶叶等物品用于违规公款吃喝和送礼;于2013年9月,收受他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4000元。2017年8月,蒋鸿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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