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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徐丹 2017-11-09 09: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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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昨日,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当年不得评先评优,其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自预否决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得提拔重用,取消当年绩效奖金。该办法适用于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单位、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省属重点企事业单位(简称各责任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

  《办法》明确,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单项分值扣完为止。事故考核时段为上年12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当年12月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纳入当年考核);当年查实的前三年内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瞒报事故,纳入当年考核。

  对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安全生产工作“黄牌警告”,并予以通报批评:市州发生1起重大事故的(经调查认定,市州或县市区对事故发生不负有属地管理责任或源头管理责任的除外);县市区发生2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1起重大事故的(事故涉及多个监管部门的,按照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确定;经调查认定,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对事故发生不负有监管责任或不存在监管过失的除外);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发生1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

  对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市州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事故的;县市区发生1起重大事故或3起及以上较大事故,或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经调查认定,瞒报、谎报事故的责任属于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所监管行业领域发生2起及以上重大事故的;中央在湘和省属企业发生1起重大事故或2起及以上较大事故,或瞒报、谎报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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