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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9日讯(记者 罗雨晴 通讯员 姬广科 尹志伟)近日,湖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重点工作财政奖补方案(2017-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明确2017-2018年,由省财政安排17.1亿元奖补资金,统筹用于支持湘江流域环境保护和治理。
根据《湖南省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实施方案》要求,在全面梳理湘江保护面临的问题基础上,省财政厅会同相关省直部门进一步聚焦目标,明确治理重点,积极统筹整合相关专项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方式,以奖代补,充分发挥省级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四两拨千斤”作用,按照“省级主导、地方负责、绩效评价、财政奖补”的原则,2017-2018年安排17.1亿元奖补资金,引导和激励湘江流域范围内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郴州市、永州市和娄底市,重点开展农业污染、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以及重点问题水体综合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根据奖补方案,农业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奖补退耕还林还湿、畜禽粪污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奖补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金属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方面,重点奖补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存量垃圾场污染治理;重点问题水体综合治理方面,重点奖补不达标水体治理、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重点奖补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监测执法能力建设方面,重点奖补主要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联合执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