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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检察院用无人机航拍固定证据

来源:红网 作者:吴蓉 刘晶晶 编辑:唐韵 2017-11-10 15:05:10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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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0日(通讯员 吴蓉 刘晶晶)日前,永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干警运用无人机对辖区内个别生猪养殖等可能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情况进行了航拍,有效固定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侵害行为和污染程度的证据,极大提高了公益诉讼办案效率。永州市检察院为什么有个无人机呢?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而在立法上赋予了检察机关作为公益代表,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肩负起保护公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职责。

  永州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将这一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保证检察监督权威的重要支撑点来打造,以“一把手工程”强势推进,以“全院一盘棋”形成合力,以“三个优先”强化保障即优先研究部署、优先加强力量,优先保障配备。院党组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部署公益诉讼工作,为民行部门增配了3名公诉、自侦经验工作经验的干警,购置了航拍仪、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备。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秋菊挂帅,成立由自己担任组长的公益诉讼领导小组,带队11个县区院检察长到先进地区学习,并多次向市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公益诉讼工作,争取支持。9月17日,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检察院党组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和保障。常委们一致表示从机制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10月31日,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明确将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应诉情况和对判决执行情况以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情况和信息录入情况纳入全市党政绩效考核和执行力考核评价体系。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托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已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5件,立案16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在制止不法侵害、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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