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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通报5起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郴纪轩 编辑:田慈孝 2017-11-13 19: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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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3日讯(通讯员 郴纪轩)11月13日,郴州市纪委发布公告,对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干部作风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北湖区仰天湖瑶族乡金仙寨村原党支部书记何明德、原西江村村委主任何宝元、原西江村秘书赵满喜在识别和评定精准扶贫对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4年7月,原西江村在识别和评定精准扶贫对象工作中,未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票决,未经过村委会审查,由时任村秘书赵满喜直接将各小组报送的贫困户人选名单上报乡政府,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何某(何明德之侄)评为贫困户。对此,时任村党支部书记何明德、时任村委主任何宝元均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赵满喜负有直接责任。何明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宝元、赵满喜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北湖区保和瑶族乡顶上村党支部副书记彭文彬、原村委会主任黄国平在识别和评定精准扶贫对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4年7月,在顶上村识别和评定精准扶贫对象中工作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彭文彬、时任村委主任黄国平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未对全村农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未全面调查核实本村村民的贫困状况,将不符合条件的黄某户违规评定为贫困户。对此,黄国平作为联系黄某所在的村民小组的村干部,负有直接责任,彭文彬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黄国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彭文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苏仙区良田镇鱼网村原党支部书记邓苏刚、原村委主任黄万年、原支委委员、秘书黄伟发、原支委委员、妇女主任邓佑于在识别评定精准扶贫对象和“四类对象”清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邓苏刚、黄万年、黄伟发、邓佑于在识别和评定精准扶贫对象工作中,没有严格把关,导致识别评定不精准。2015年9月至10月,渔网村在开展“四类对象”清理工作中共清理出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贫困户13户。邓苏刚、黄万年、黄伟发、邓佑于在开展“四类对象”清理中工作不细致,清理不到位。2016年12月,良田镇在“四类对象”清理中清理出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贫困户39户。对此,邓苏刚、黄万年、黄伟发均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邓佑于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此外,邓苏刚、黄万年、黄伟发、邓佑于还存在其他违反纪律的问题。邓苏刚、黄万年、黄伟发、邓佑于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武县金江镇城镇规划建设和环保卫生管理站站长邝艳义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3年至2014年,邝艳义在金江镇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审核不细致,履职不到位,将不符合相关条件的4户人员签字上报为危房改造对象,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对此,邝艳义负有直接责任。邝艳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临武县汾市镇农技员彭传仁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4年6月,彭传仁在申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工作中,调查不深入不细致、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将2户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上报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贴资金。对此,彭传仁负有直接责任。彭传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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