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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1月14日讯(记者 杨斌)湖南省环保厅今日通报10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6%,空气质量排名前三位的是吉首、张家界、怀化,排名后一、二、三位的是邵阳、株洲、湘潭;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345个监测评价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317个,占91.9%。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6.6%,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7.6%;全省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9微克/立方米和63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和上升1.6%。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幅度较明显的是张家界(22.9%),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常德(23.7%)和株洲(15.4%);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幅度较大的是张家界(18.9%)和吉首(12.1%),上升幅度较大的是岳阳(23.9%)、常德(20.7%)和邵阳(17.5%)。
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全省29个饮用水源地监测断面中,28个水源地水质达标,达标率96.6%。11个洞庭湖湖体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与上年同期相比,湖区总磷平均浓度由0.091毫克/升下降为0.087毫克/升。
通报还指出了全省10月份大气和水环境方面突出存在的问题,并向相关市州人民政府提出了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