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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江纪宣 编辑:唐韵 2017-11-15 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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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江纪宣)11月15日,江永县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1.江永县潇浦镇石角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兴文不主动清退“四类对象”问题。何兴文本人和石角村其他4名村干部或家属于2013年被评为贫困户,在2016年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回头看”时,属于“四类对象”清理范围。2016年5月、11月和2017年5月,潇浦镇扶贫站先后三次要求填报“四类对象”清理名单,何兴文均未主动如实上报其本人和其他4名村干部或家属的名单。2017年7月,经该镇扶贫站查实后予以清理。2017年9月,何兴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村支书职务。

  2.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山口村党支部原书记何盐市收受好处费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何盐市在本村扶贫建设项目发包、验收和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中,收受蒋某等人好处费13200元,并接受蒋某等人吃请,要求蒋某等人无偿为其修填晒谷场,并与他人合伙侵吞公款27000元。2017年9月,何盐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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