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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县通报5起村干部贪腐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江纪 编辑:于佳丽 2017-11-15 14: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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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江纪)日前,湖南省江永县对近期查处的5起村干部贪腐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江永县千家峒瑶族乡山口村原党支部书记何盐市收受好处费、合伙侵吞公款问题。2013-2015年,何盐市在担任千家峒瑶族乡山口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的填塘劳务;收受他人好处费3300元,个人实得12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他人财物16000元,个人实得12000元;利用职务便利,合伙侵吞公款27000元,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17年9月,何盐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江永县兰溪瑶族乡石盘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成典虚列开支、拖欠群众资金问题。2016年,黄成典在担任兰溪瑶族乡石盘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通过虚列开支的手段用于支付其本人垫付2016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期间要求清退的村级招待费2000元;利用职务便利,拖欠群众生态公益林资金1413元。2017年10月,黄成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江永县上江圩镇夏湾村原党支部书记唐武志违规收取管理费问题。2014-2017年,唐武志在担任上江圩镇夏湾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费的名目向夏湾村建房户收费17500元用于村里的公益事业和村里的工作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唐武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江永县潇浦镇阳家村党支部书记周强毅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4-2016年,周强毅在担任原允山镇阳家村党支部支书期间,理想信念淡薄,违反廉洁纪律,侵占集体资金2000元,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10月,周强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江永县潇浦镇石角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兴文在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何兴文在担任原允山镇石角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将村支两委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共5户名单纳入贫困户。2016年,何兴文违反工作纪律,未履行落实扶贫“四类对象”清理工作职责,未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这5户贫困户纳入“四类对象”清理范围。2017年10月,何兴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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