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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土桥镇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来源:红网 作者:朱忠达 何学清 编辑:刘威成 2017-11-15 21: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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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朱忠达 何学清)“纪律是从严治党的尺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底线,不可触碰和逾越,我们就是要紧盯小事、小节,防止小错酿成大错。”11月12日,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土桥镇纪委书记朱庆文给镇村干部上完党课后说。今年以来,土桥镇纪委聚焦主业主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积极抓早抓小,全力筑牢第一道防线。

  土桥镇纪委用好批评武器,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咬耳扯袖”,严防小错酿成大错。该镇制定了谈话函询办法,谈话前拟定谈话提纲,制定详细谈话方案,实行“一谈一方案”。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及分管领导签字背书,并将谈话函询报告、谈话记录、书面检查等相关资料一并归档,做到“一谈一档”。谈话函询后及时处置,对反映问题不实的作出了结处理;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的,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并随时跟踪监督整改;谈话中发现情节较重或严重违纪的,迅速转初核、立案。

  土桥镇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眼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快查快结。同时认真落实“一案双查”,一手查违纪的党员干部,一手查“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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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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