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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女儿偷卖 法院帮要回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李丽 2017-11-16 10:10:1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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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董燕 鲁子菡)长沙市的七旬老人杨秀(化名)在天心区有一套公寓房屋。然而,杨秀的这套房,居然被女儿李云(化名)偷偷“卖给”了女婿石某。11月15日,记者了解到,近日,长沙市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石某将房子返还给杨秀。

  2015年的一天,杨秀突然发现房产证不见了。杨秀询问李云是否知道房产证的下落。此时杨秀才知道,早在2015年5月4日,为了帮助石某拿到银行贷款,李云就伪造了杨秀的委托书,与其丈夫石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子“卖给”了石某,房屋也登记至石某名下。

  杨秀既气愤又伤心,要求女儿女婿立即返还房屋,但女儿女婿拒不返还。

  杨秀向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其女儿与女婿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自己才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天心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李云夫妇的一系列行为均违反了法律的规定,严重侵犯杨秀的合法权益。两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是原告的真实意愿,合同无效。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石某依照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原告杨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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