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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7年的儿子原来不是亲生

来源:红网 作者: 编辑:李晓玲 2017-11-17 09:32:42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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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一纸亲子鉴定,让独力抚养儿子7年的吴某宗,才知道孩子并非亲生的。此时,孩子的亲生母亲、吴某宗的前女友廖某美找来,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我养了儿子7年,也有感情了。”吴某宗不愿意放手。

  廖某美将吴某宗和吴某宗的父亲告上法庭。11月16日记者了解到,近日,吉首市法院一审判决小吴归生母廖某美抚养。

  吴某宗是湘西吉首人。2008年下半年,吴某宗认识了廖某美,到2008年年底时吴某宗与廖某美同居。2010年12月27日,廖某美生下一名男婴小吴。吴某宗与廖某美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孩子出生后,吴某宗与廖某美的关系却急转直下,两人常常发生争执。廖某美将儿子留下,独自外出打工,之后与他人结婚生子。廖某美走后,吴某宗也前往浙江打工,孩子则交给老家的父亲和母亲抚养。7年来,廖某美除了给小吴买了一次衣服外,从未支付过生活费。

  小吴逐渐长大到了读书的年纪,读书报名首先需要解决户口问题。因为是非婚生子,吴某宗需要带小吴去做DNA鉴定。2017年8月21日,吴某宗委托华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为:排除吴某宗为小吴的生物学父亲。

  “现在廖某美已经结婚生子,对小吴也漠不关心,没有一点责任心。我希望法院将孩子判给我抚养。”尽管知道小吴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吴某宗仍然希望能够继续照顾孩子。

  法院认为,吴某宗不是小吴的生物学父亲,没有法定的义务抚养小孩,廖某美作为孩子的母亲,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符合法律的规定,予以支持。由于廖某美的不负责任,导致吴某宗及其家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为抚养廖某美与他人生育的孩子时间长达7年之久,廖某美对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吴某宗与其父亲没有就抚养费问题向廖某美提出反诉,故法院未一并进行审理,吴某宗可就抚养费等问题另行提起诉讼。记者周凌如

  解读

  吴某宗为何会输掉抚养权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智慧表示,抚养权是一项特殊的权利,与身份关系密切联系,具有法定性。根据法律规定,只有亲生父母对小孩享有抚养权,但非亲生父母基于法定的收养关系,也可以获得对小孩的扶养权,但收养子女需要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本案中,吴某宗既不是小孩的亲生父亲,也不符合收养的法定条件,虽然在7年间对小孩进行了抚养,付出了情感和金钱,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抚养权的情形,所以输给孩子的亲生母亲。

  当然,吴某宗可以主张这7年的扶养支出赔偿,以尽量弥补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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