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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以案定补”力助“和事佬”巧解“疙瘩”

来源:红网 作者:贺上升 宁坤华 李求亮 编辑:陈纲 2017-11-17 13:25:44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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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17日讯(通讯员 贺上升 宁坤华 李求亮)11月16日,湖南省隆回县小沙江镇洞江村的蒋某打开自来水龙头,清澈的自来水哗哗流淌,蒋某高兴地说:“感谢镇村干部为我及时化解了邻里矛盾,让我重新接通了自来水。”这是推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激励机制,力助一线“和事佬”巧解邻里“疙瘩”岀现的喜人一幕。

  隆回县司法局针对基层人民调解员报酬低、调解工作经费不足、调解员积极性不高、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不大和调解程序规范化程度不够等短板,从2015年开始试点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坚持“谁调解、奖励谁”的原则,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分基本奖励、个案奖励、表彰奖励三种形式。“以案定补”是按调解员调解成功案件难易程度分简易、一般、疑难、重大疑难四档领取案件补贴的一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乡镇村和机关单位无间隙全面覆盖,全县建立健全了60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民主推荐,选聘了一批政治思想表现好、文化程度较高、懂法律知识的县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教师,离职村干部等组成人民调解“和事佬”。这些“和事佬”尽职尽责活跃在基层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调解纠纷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尽力做到公平公正。通过“和事佬”真情调解,使当事人互让互谅,不计前嫌,握手言和。做到“小纠纷不岀村、大纠纷不岀乡或镇”。每月按时排查矛盾纠纷两次,按时报送矛盾纠纷摸底表和月报表,及时建立台账,给予人民调解组织基本奖励。调解方式逐步由“乡镇调委会调解为主”向“以村、居调委会调解为主”转变;由“简易调解为主”向“规范调解为主”转变,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田间地头、村寨农舍基层一线,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隆回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939件,调处成功4836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98%以上。共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1092450元。隆回县自推行“以案定补”奖励制度三年以来,以往那种因矛盾纠纷打官司告状的现象减少了80%以上,现在90%以上的纠纷都在乡镇村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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