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24日讯(娄底分站记者 谭卫丰 通讯员 严文郁 梁成文)11月23日,记者从娄底市两级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总结表彰会议上了解到,今年4月至10月,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11483件,清积率达98.6%,执行标的到位29820.60811万元,标的到位率达96.6%。
今年4月,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了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推出一系列的强硬执行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曝光力度;凝聚各方力量形成社会化联动执行格局;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加大执行成果宣传,营造良好执行社会风气;建立执行大格局,实行全市执行一盘棋调度等。截至10月,全市两级法院共清理执行积案11483件,其中执结1446件,对9881件通过多种执行措施,终结本次执行。本次专项行动,清积率达98.6%,执行标的到位29820.60811万元,标的到位率达96.6%,对49名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人员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683人予以司法拘留,将4526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对63人作出了罚款决定,对2549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对822人限制出境。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的成效,从11月10日开始至2018年2月,全市法院执行系统深入开展执行积案百日攻坚活动,重点清理关注度高与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超期限一年以上、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以及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终结本次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等四大类案件。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确保实际执行率达到80%以上;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穷尽执行措施后符合规定条件的案件及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确保结案率达到100%。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鑫要求全市法院执行部门要切实把党建工作扛在肩上,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执行,一定要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来激发队伍的内生动力,进一步解决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等问题;要千方百计让人民群众有司法获得感,通过不间断地开展专项行动,将“老账”逐步还清。对于新出现的案件,要通过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等多种方式加大执行力度,以此来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让他们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要切实推行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全力推进司法流程、司法裁量、案件质量、司法权责、司法公开、诉讼服务等六大方面的司法标准化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