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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庭书记员当代言人,岳麓法院推出反家暴公益海报
遇家暴,可向法院申请保护令
长沙晚报讯(记者 林森 通讯员 常研)今天是“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岳麓区人民法院昨日发布了一组反家暴公益海报。该院家事庭的4名女书记员化身“代言人”,结合真实案例拍摄遭遇家暴前后的对比照片,鼓励大家用法律手段向家暴说“NO”。
岳麓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如遇家暴应及时向妇联等有关机构反映,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书,以禁止家庭暴力施暴者继续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至法院立案窗口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即可。2008年10月,岳麓区人民法院发出湖南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2010年签发全国首份以男性为保护对象的人身安全保护令。2008年至今,岳麓区人民法院供发放63份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