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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公安首开“反恐罚单” 酒店未落实实名登记被罚1万

来源:红网 作者:田娟 李正明 编辑:王津 2017-11-29 11:4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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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1月29日讯(通讯员 田娟 李正明)11月27日,泸溪县公安局依法对泸溪县某某大酒店作出罚款1万元、对酒店负责人作出罚款1千元的处罚。这是2016年1月1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以来,泸溪公安对违反单位和个人开出的首张“反恐罚单”。

  今年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泸溪公安不断强化各项反恐怖措施的落实。近日,该局在对全县物流寄递、宾馆住宿、长途客运等重点行业开展例行检查、反恐宣传过程中,发现泸溪县某某大酒店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经查,该酒店曾多次因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进行了处罚,并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11月27日,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对这家酒店及直接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1万元和罚款1千元的处罚。

  “我以后绝不会犯这种错误了,我会加强对酒店的管理,也同样提醒同行们一定要加强实名登记,千万不要为营利而触犯法律……”酒店负责人懊悔地说道。

  相关链接:反恐罚单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被罚?

  1.什么是“反恐罚单”?

  简单来说,就是公民或法人等主体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此作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也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2.什么情况下,人们有可能会收到“反恐罚单”?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等条文的有关规定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比较紧密。

  如快递等物流运营单位若没有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未依照规定对运输、寄递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或者开封验视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客户拒绝安全查验的物品予以运输、寄递的;未登记客户身份、物品信息的,就有可能会收到“反恐罚单”。

  如宾馆、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在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收到“反恐罚单”。

  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您在微信朋友圈或微博等平台上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也有被开“反恐罚单”的风险。

  3.如何避免被开“反恐罚单”?

  首先,我们建议各位公民和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

  其次,建议有关单位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依法落实身份信息查验登记工作,如住宿实名登记、房东要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承租人信息。

  最后,建议所有人要主动配合宾馆、房东、车站等工作人员核对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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