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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编辑:李晓玲 2017-12-01 09: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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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4日在长沙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湖南省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湖南省2018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应由湖南省选举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湖南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设立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通过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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