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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记者 李慧 报道
近日,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扶贫协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推动参与扶贫协作的市州、县市区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乡村基层延伸,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促进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考核对象为参加帮扶的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常德市、岳阳市、郴州市和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醴陵市、雨花区、芙蓉区、岳麓区、开福区等15个县市区。被帮扶的龙山县、永顺县、保靖县、花垣县、泸溪县、古丈县、凤凰县和沅陵县、邵阳县、新化县、炎陵县、桑植县、麻阳县、通道县、城步县等15个县。
该考核办法对帮扶地区和被帮扶地区的组织领导、人才支援(人才交流)、资金支持(资金使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五个方面内容进行考核。采取市州、县市区自评、实地考核、综合评议形式,从2017年到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考核结果,并在全省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对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参考依据。
附件1.湖南省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帮扶地区)
附件2.湖南省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被帮扶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