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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茶陵县委书记彭新军:让法治成为茶陵前行的指路明灯

来源:红网 作者:张易 编辑:李晓玲 2017-12-02 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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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奉法者强,明法者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成为最闪亮的“音符”之一。县委书记、县长担负着保一方平安、谋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的重要使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活动,以此展示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奋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茶陵县委书记彭新军。

  红网时刻 记者 张易 茶陵报道

  湖南茶陵县城南古城墙外洣江岸边,有一座建于700多年前“铁牛”,它浑身不锈不蚀、锃光乌亮,历史上,曾经遭受过几次劫难。

  1945年,侵华日军曾炮击此犀牛,仅毁其一角。

  1953年,茶陵发生历史上罕见的大洪灾,老城和城郊成了汪洋泽国。洪水将铁牛旁的河堤冲塌了一个口子。眼看铁牛就要被洪水淹没时,河堤突然停止了塌方,铁牛却有如神助般地纹丝不动,昂首挺立,水位最终止于铁牛颈部。

  茶陵县委书记彭新军的办公桌堆满了文件,桌子的一角摆着这尊铁牛的“手办”。“人心齐、力量大、且可依”是让茶陵人引以为傲的“铁牛精神”。“正是在这种精神的激励下,他努力让法治成为茶陵前行的指路明灯。”近年来,茶陵先后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省平安县、全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县、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县”等荣誉称号。

  公安维稳“两手抓”

  茶陵监狱是湖南省唯一一所高度戒备监狱,与当地民房犬牙交错。2015年,监狱新建围墙时,打破了当地部分既得利益者“靠山吃山”的局面,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工程一直推行不下去,前前后后拖了一年多,最严重的时候, 五六百人群体阻工。”茶陵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长颜勇军说。

  如果这个事件处理不好,国家的重点项目就会受到拖延。彭新军带着当地干部,连续走访了好几家“闹意见”的群众,并要求公安部门“两手抓”,在通过合法渠道满足群众诉求的同时,也要用好法律武器,打击一批挑头闹事者。工程终于在2016年底得以顺利进行,周边治安环境得到了有效稳控。

  如果不是彭书记的法治思维,这个事很难办。彭新军上任伊始,就对当地公安工作作了明确要求:“抓住执法规范化的‘牛鼻子’,这几年,茶陵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执法办案体制也初步完善。”

  “以前,政府的大门一个月被堵个4、5次是常态。”彭新军在当时直接面对的群体矛盾十分突出,非法诉求也是“五花八门”。而随着茶陵“大法治”工作格局的形成,所有案子采取“一个入口、一个出口”的模式由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办理,改变以前各单位独立办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执法质量,规范了处罚标准,降低了错案的发生。”

  为了加强社会管理,茶陵县大力推广“网格化管理”,把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纳入网格中。同时,当地公安局在全县建立了200多个巡逻点,开展日夜巡逻,“严格落实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要求。”如今,政府大门常年被堵的现象已经一去不复返。

  “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

  2002年,彭新军刚从攸县调任茶陵县委组织部部长时,与检察院的干警们同住一楼。“为什么要住检察院?”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红平问他。

  “90年代我当乡干部时,工作没那么讲究,现在跟你们多接触,看能不能让我接受一下法治的熏陶。”彭新军与检察官们同吃、同住6年,现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县”是他讲的最多的话题。

  不久后,茶陵的一位卫生局长涉嫌职务犯罪。“他是彭新军以前的部下,而彭新军以前又和我们走得这么近,我们要查他,这位组织部长会不会不同意?”谭红平和他的同事心存顾虑。

  “没想到,他比我们还气愤。”谭红平说,不论是任组织部长还是县委书记时,彭新军从来不为个案打招呼,“一查到底”的坚决态度让检方的办案过程很顺利。后来,那名卫生局长被依法处置。

  “如果用法的人自身不正,就算有再好的法律,法治也是一场空谈。”彭新军说,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对一个地方的法治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彭新军多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茶陵先后出台了《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县委全会工作规则》《“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投融资管理办法》等70余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与此同时,茶陵县委中心组每年组织集中学法2次以上,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纳入年度考核,“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以考促进法治茶陵建设。”县委党校还将法律知识纳入各类主题培训班重要内容,有效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

  2014年以来,茶陵开展政法系统队伍巡查50余次,政法队伍形象民调的全省排名大幅上升。5年来,法官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首列,批捕案件准确率、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

  普法宣传铸牢“定海神针”

  “普法宣传是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近年来,茶陵县以“六五、七五普法”为契机,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出台《“谁执法谁普法”考评细则》,用责任倒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识到法治宣传的重要性,不断推进建设法治茶陵建设的进程。

  茶陵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欣介绍,在当地,通过“法进乡村、法进社区、法进校园、法进机关、法进企业”的“法治宣传全覆盖”,为“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农村法治宣教育月”等一系列专项活动打下了坚实基础。

  彭新军在工作上有许多创新,茶陵普法宣传的方式也是灵活多样。积极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文艺汇演+法治宣传”等方式,“真正做到受众在哪里,普法的触角就伸向哪里。”

  2013年茶陵县各单位普及了“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2014年组织了大型“徒步毅行”法治宣传活动,2015年开展了“禁毒百里行—走遍茶陵”自行车骑行宣传活动,在云阳山国家森林公园设置法治宣传灯箱,打造了一批法治广场、公园、长廊……

  “这些法治‘套餐’在茶陵深入人心,法律工作者参政议政的机会也多了起来。”茶陵县政府的顾问律师、连续三届县人大代表陈文发如是说。“让律师在法治建设中发挥其优势,这是彭新军在大会上多次提到的。”

  为完善决策机制,茶陵近年来建立健全了重大决策专家认证制度、风险评估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制度。同时,将行政执法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实现“权责一致”,“努力打造‘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高效政府、透明政府’。”

  为强化法律保障,茶陵还率先在全市制定并颁布了《政府合同管理制度》《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法律顾问考核实施细则》,通过层层选拔,聘请4名资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投入200余万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全县16个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42个村(居)建立服务点,“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全民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推动着茶陵的全面发展,而法治就像洣江岸边的铁牛,是茶陵发展前行的定海神针。”如今,中国梦激荡在全面小康的决胜阶段。“打造湘赣边界中心县,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茶陵,让群众感受到平等、公正、安全。”这是彭新军的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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