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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泸溪县长向恒林:贫困县里的“法治经”

来源:红网 作者:杨艳 编辑:李晓玲 2017-12-03 10: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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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奉法者强,明法者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判断、新思想,成为最闪亮的“音符”之一。县委书记、县长担负着保一方平安、谋一方发展、富一方百姓的重要使命,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十佳法治建设推进者”活动,以此展示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伟大实践,奋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

泸溪县长向恒林。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杨艳 泸溪报道

  全国文明县城、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创建试点县、连续获“四五”“五五”“六五”法治宣传全国先进……作为湖南湘西一个贫困偏远小县,一连串的荣誉足可以证明泸溪县在法治建设方面的过人之处。

  “时下,泸溪县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改革创新的攻坚期,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是能干事,干成事的提前和保证。”这是县长向恒林对法治的理解,称得上科班出身的他曾担任基层司法所所长,并在之后的岗位上分管政法,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贫困县县长,除了心怀一本“脱贫经”,更有一本“法治经”。他说,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从政不是一句空话,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只有用法治思维方式处理问题,才能真正彰显为民情怀。

  科学决策,依法治县施新招

  9月19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泸溪县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这得益于法治建设的执行力。”赋予民众对地方事务更多的参与权,严明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做到公平公正,这是向恒林对法治建设一直以来一个深层次的思考。用他的三句话来说,便是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确保“做正确的事”;严格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正确地做事”;强化执法责任制,确保把“正确的事办好”。他专门写了一篇名为《当前县级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论文,获全国法治征文比赛中一等奖。

  近年来,向恒林始终把法治学习列入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作出重大决策前“先学法、后议事”,干部职工自觉把每月首周五作为“学法日”。县里成立了法律顾问团,聘请三位资深律师担任县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在重大决策中坚持“三不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未听证的不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决策、未进行风险评估的不决策。

  向恒林牵头先后制定了《政府工作规则》《泸溪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五个规范性文件,将“法治泸溪”的建设目标量化到55个成员单位,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细化各自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由县法制部门统一审核后,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开发布。目前。全县13个单位、139项行政审批项目均实行公开,行政许可100%在线办理。

  “没有民众参与,没有公众监督,法治政府建设难以取得实效。”向恒林说。泸溪创建了司法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开展法律文书网上公示;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信访案件,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实行错案纠正、责任倒查;在检察机关建立人民监督员、检务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在司法行政机关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下岗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岗;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实施G319国道绕城线、棚户区改造以及环境污染整治等17个重大事项跟踪监督落实;开展的企业评政府、代表评乡镇(单位)、群众评村(社区)、百姓评官员、村民评村官的“五评”活动深入人心。

  法治创新,普法服务遍山乡

  泸溪地处湘西大山深处,越是偏远贫穷的地方,普法的力度越需要加强,泸溪县用实际行动证明着自己。

  如何把法治泸溪建设好,首先要有好的建设者。向恒林把目光扫向精准扶贫主战场,他说乡镇一线是精准扶贫主战场也要做法治扶贫的主阵地。在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配备人选中,他要求各单位要从干部中精选中青年干部,因为除了让村民脱贫致富,这些第一书记还承载着法治扶贫的重任,现全县94个贫困村在第一书记日积月累的熏陶下,村民们的科技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红土溪村地处城郊结合部,针对矛盾纠纷多、征地拆迁多、群众上访多“三多”问题,第一书记入村后,和村支部、村委会从修订《村民自制章程》和《村规民约》入手,开展依法治村、以制管村,全面推行“四民主两公开”,每月组织村民进行一次普法学习、使村民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民主管理。如今,红土溪村村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社会和谐安定,2015年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如何让法治更好地服务山乡?这是向恒林平时思考得最多的。他多次招集政法系统开展调研,寻找法治服务突破口。“把法庭搬到农户家里、开到田间地头,让百姓感受到法治文明的价值和意义,便是让法律制度从文本落实到实处。”

  为此,泸溪法院开设了“特色法庭”,将法槌敲响在集镇乡村、田间地头。兴隆场法庭辖区地处偏远,他们便成立了“农忙法庭”,法官们选择当事人同意的地点开庭,不仅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避免因为开庭而影响农民生产。洗溪法庭辖区系苗族群众聚居区,法庭便选任懂苗语的法官来审判,庭审时,法官用苗语和汉语重复向原告、被告发问,双方使用苗语答辩,使当事人和围观群众均可仔细了解庭审内容。泸溪法院还在未设法庭的乡镇挂牌设立巡回法庭,对赡养纠纷、宅基地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类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案件实行上门立案、送达、审理、回访。

  在向恒林的推动下,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小分队走进机关、企业、学校、苗乡大地间。普通群众也积极加入到了这个队伍,洗溪镇退休干部符自祥在当好本地交通协管员的同时,利用闲暇,把法律法规知识编成山歌,一有空闲,他就走村入寨给农民唱普法山歌。

  达岚镇五德村74岁农民李德厚是一名热心的法治宣传志愿者,30多年如一日学法、普法、用法,在全县传为佳话,2015年度荣获“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称号”。

  法治泸溪,“绿水青山”生态美

  在打造“法治泸溪、平安泸溪、和谐泸溪、魅力泸溪”的征程中,让“法治生态”成为泸溪县的核心竞争力,这是向恒林的期待,“在泸溪这样贫困县,走科学发展的道路,最重要的是法治生态的建设是否过得硬。”

  从2010年开始,泸溪县全面冻结商品材采伐指标,使泸溪在全省率先实行重要通道沿线封山育林和绿色通道造林,成立了县、乡、村、组四级联动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2016年成立的泸溪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局,从林区到河流,从土壤到空气,积极履职,查办职务犯罪、法律监督等履职方式,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盗伐林木、非法采砂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为守护泸溪县的绿水青山构筑起一道道司法“屏障”。

  “一个地区的发展,要青山绿水,也要金山银山。”向恒林经常说的一句话。泸溪通过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目标管理等优惠政策的落实,主动服务作为,提出了“工业经济110”“一家企业一名联系领导”制度,切实优化企业生产环境。3年来,共化解企业矛盾40余起,妥善处理了一批涉企矛盾纠纷。

  如今的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聚集了一批铝粉、铝型材、新材料、生物制药、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如果说传统的武溪工业集中区南区是泸溪工业过去的缩影,那么一江之隔的高楼林立、一片欣欣向荣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是泸溪未来发展的希望。”向恒林如是说。

  “泸溪这个地方环境好、政策也好,我们来这里投资最大的感受就是安心、舒心、放心。”金昊科技公司总经理的李代水说。正是这短短的三个“心”,让向恒林更加坚定,只要坚持法治环境这个主线,青山绿水会有,金山银山也会有。

  如今的泸溪,映入眼帘的是一幅盛世和谐的优美画卷。这里,社会和谐稳定,人们文明有序,平安建设硕果累累,“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县城”“中国最宜居的氧吧县城”等荣誉纷至沓来,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了“法治泸溪,幸福家园”的浓郁氛围和快速发展的步伐。

  “农村现代化、城镇化、信息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会立下‘立下愚公移山志’,确保全县贫困群众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的同时,让法治泸溪更具特色,生态更加优美。”向恒林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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