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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交警成功侦破“2·19”交通肇事逃逸案

来源:红网 作者:谭先锋 编辑:康晓乔 2017-12-04 17: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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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回澧县看守所。

提审现场。

澧县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现场调度。

  红网时刻12月4日讯(通讯员 谭先锋)2017年12月1日,湖南澧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从山西太原将“2·19”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杨某红押解回澧县,至此,历时9个月之久的“2·19”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案情回放

  2017年2月19日,家住澧县澧浦街道办十回港村村民杨某红持失效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两轮摩托车,沿澧浦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澧浦南路和兰江路交叉路口以南100处左转弯时,遇到家住澧阳社区的黄某明驾驶的直行两轮摩托车沿澧浦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此,因杨某红未采取让行措施,导致两人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明受伤,被送往澧县人民医院抢救。

  3月22日,澧县交警大队做出事故认定,认定杨某红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由于伤及头部,黄某明一直未脱离生命危险,此后长达8个月的治疗过程中,先后经过澧县人民医院、湘雅医院抢救,医疗费用高达30多万元,黄某明亲属先后支付了医院10多万元的费用。而杨某红在肇事后支付了5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后,一直采取逃避和不配合的态度,得知黄某明治疗遥遥无期且求助无望时,害怕承担后果逃避法律追究,选择了逃跑,于事故发生四天后,杨某红关闭手机,悄悄离开了老家,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3月27日,澧县公安局决定对杨某红交通肇事案进行立案侦查,并随即将其列为网上追逃人员。10月22日,伤者黄某明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23日,交警大队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和追逃工作。

  暗访调查

  只有抓到肇事者,才能告慰死者在天之灵,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专案组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前往杨某红住处,对周边邻居进行走访,了解杨某红身边最亲近的人相关信息;另一路前往相关部门,调阅杨某红亲戚近段生活轨迹,进行信息研判。经过大量的排查走访和分析,专案组最终确定杨某红最有可能出逃的地点是山西太原。由于不能确定具体的位置,又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决定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运用技侦手段查找线索。

  11月25日,在市县局领导的支持下,专案组最终锁定了杨某红在山西太原的所在区域。11月27日,副大队长宋祥文带民警李子武、唐汇宇前往山西太原对杨某红实施抓捕。

  千里抓捕

  11月28日,办案民警到达山西太原后,顾不上路途疲累,立即赶到太原市尖草坪区,对嫌疑人杨某红可能居住的小区进行暗中摸查,发现了杨某红所居住的具体出租屋。为保证抓捕万无一失,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11月28日下午,将杨某红从出租屋内抓获。

  杨某红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据交待,杨某红尽管躲到了山西,但整天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不与人交往,不出远门,就在租住地附近捡垃圾和破烂为生。“听到警笛就紧张,看见警车更发慌,早知逃不过法律的制裁,当初就不应该心存侥幸,一走了之。”杨某红悔恨不已。9个多月看似自由的逃亡生活,换来的却是更严厉的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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