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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深化函询谈话效果 诫勉谈话13人

来源:红网 作者:万福军 编辑:陈纲 2017-12-07 17: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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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7日讯(通讯员 万福军)近日,常德市桃源县纪委采取“四个举措”,将谈话函询作为深入践行监督执纪的“第一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深化函询谈话效果。截至11月,县纪委共进行函询48件次,其中诫勉谈话13人次,提醒谈话35人次。

  首先,审慎确定函询谈话方向。从问题线索源头抓起,严格执行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审慎处置问题线索,明确谈话函询重点和范围。牢牢把握“三谈、三优先、三不谈”等重要原则,针对群众反映或者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科学设定运用谈话函询的范围边界,并在工作中结合实际,不断科学完善。

  其次,严格把关函询谈话程序。按照谈话函询有关规定要求,确定为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承办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的谈话函询工作方案,报分管领导审核再报主要领导审批后,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执行。谈话函询对象在报送说明材料和相关证据材料前,本人要在材料上签字按手印,同时其所在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签字背书,强化责任约束。

  再次,跟踪检查函询谈话情况。对谈话函询的回复内容和提供的证据材料,承办部门认真核查、逐一分析,并形成谈话函询情况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召开书记专题会集体排查研究处置,对有疑问或者问题未讲清的,进一步核实,防止“一谈了之”或“一函了之”。

  最后,追究规避函询谈话责任。对已发出函询谈话通知书,相关责任未将函询谈话工作及时落实的,或若发现谈话函询对象对党组织故意隐瞒事实,不如实说明情况和交代问题的,从严追究单位党组织书记、纪检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被谈对象故意隐瞒事实的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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