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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43份“提醒函”促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来源:红网 作者:万福军 编辑:陈纲 2017-12-11 09:5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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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11日讯(通讯员 万福军)“陈书记,您所分管的部门存在‘四风’治理认识不够的问题,现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提醒如下……请您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近日,常德市桃源县纪委向部分县委班子成员发出了主体责任“提醒函”。

  为进一步夯实党委主体责任,桃源县制定了《桃源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与通报制度》,县纪委强化督查措施,针对在干部作风监督检查、整治“四风”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及时进行收集、梳理,拟定需要提醒的内容,以发放“主体责任提醒函”的形式,发至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督促提醒,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提醒函通知与提醒办理通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逐一销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通报,在各级党委会议上进行通报。县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各项工作任务;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巡察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需要提示与通报的内容。《制度》规定,对主体责任部署和要求不重视,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力,导致工作迟缓、拖延、走过场,未完成提示工作任务等问题的,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截至目前,桃源县纪委共发出“主体责任提醒函”43份,及时提醒,促进各级党委(党组)真正把主体责任作为“分内事”盯紧抓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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