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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检察院成功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103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郑涛 编辑:马丽红 2017-12-12 16: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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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12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许洋)“贵院检察建议要求催缴湖南省诚信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信创业公司”)所欠的储备0501号地块2560万元和储备1121号地块543万元土地出让金,已经全部收回并已上缴国库。”11月29日,桃源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来自于桃源县国土资源发来的书面复函。该院日前办结的两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成功为国家催缴国有土地出让金3103万元,系《行政诉讼法》修改确立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职能后,常德地区涉案金额最大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11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职能时发现,诚信创业公司2016年9月8日在桃源县国土资源登记服务中心以1.39亿元的价格竞得桃源县储备0501号地块54084.28㎡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并于当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该确认书约定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与桃源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但截至2017年11月13日,诚信创业公司仅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1.134亿元,仍有2560万元土地出让金仍未缴纳。调查过程中还发现,该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以1.81亿元的价格竞得桃源县储备1121号地块79126.03㎡国有土地建设使用权,在缴纳18139.3万元后,尚有543万元土地出让金至今仍未缴纳。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在收缴土地出让金过程中,未能及时有效履行催缴职责。

  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桃源县人民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今年11月24日向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法定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向诚信创业公司催缴欠缴3103万元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收到检察建议后,桃源县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前往诚信公司催缴。目前,已将该公司欠缴的3103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全部催缴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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