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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放式街区建设导则》本月起实施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文 肖日凡 编辑:徐丹 2017-12-15 1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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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12月14日讯(记者 王文 通讯员 肖日凡)“新建小区组团路开放为公共道路,商住楼不设围墙楼栋间道路开放为公共道路。”长沙市住建委昨天表示,《长沙市开放式街区建设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本月起正式实施,将指导和推进长沙市开放式街区的建设。这是国内首次有城市系统性提出开放式街区的开放模式、技术特征及适用条件。

  《导则》提出的开放式街区主要包括居住功能区、商业办公区、机关大院与高校园区4种类型,按开放模式又分为部分开放与完全开放。出台前,编制单位对长沙市现有的近百个小区、街道、已建开放式小区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

  《导则》规定,规划新建居住功能区组团路直接开放为公共道路,供慢行系统通行;已建的居住功能区,当路网间距大于400米且周边道路拥堵时,开放的组团路用于服务机动车交通,当街区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及公交枢纽可达性差、慢行系统不完善、社区交往不便利时,开放的组团路用于服务慢行交通,以提高交通的便捷性。

  对商业办公区,《导则》规定的是采用完全开放模式,街区不设围墙,楼宇间道路开放为公共道路,供慢行系统及机动车稳静化通行。对机关大院与高校园区,《导则》划定了部分开放与完全开放两种模式供按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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