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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个病种将实行“套餐价”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将按病种收费

来源:红网 作者:杨杰妮 编辑:马丽红 2017-12-22 09: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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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个病种将实行“套餐价”

  12月31日起,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医院可不再出具费用清单

  以往去医院看病,心里总有些打鼓,不知道到底会花多少钱,也担心多做了一些检查、多用了一些药品或耗材。

  今年12月31日起,这些情形将有所改变。湖南出台通知,在长沙的部属、省属医院,腰椎盘突出、慢性鼻窦炎等106个病种将实行打包收费。

  以后,看病需要花多少钱,不仅医院清楚,病人也一目了然。

  日前,省发改委、省卫计委、省人社厅联合下发《关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付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湖南17类106个病种的收付费标准,并于今年12月31日起开始施行。根据《通知》,实行按病种收费的,不再按项目收费,医院可不再向患者出具“每日费用清单”。

  费用 106个病种“打包”收费

  《通知》称,106个病种包括甲状腺癌、乳腺癌、宫颈癌、喉癌、老年性白内障(单眼)和腰椎盘突出症等。以腰椎盘突出症为例,实施椎间盘镜下腰椎髓核摘除术的收费标准是17000元。另外,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的收费标准是30000元,不包括支架费用。

  《通知》明确,按病种收费标准包括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手术、麻醉、床位、护理、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其中,“终末期肾病”为患者确诊后进入肾替代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过程中每月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检验、检查、药品、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不包括患者在治疗期间发生并发症或其他伴发病而需住院治疗的费用,每月5000元。

  按规定列入“除外内容”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套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省发改委《关于重新公布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的通知》规定的双人间病房标准的部分,可单独另行收费,这两部分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医院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实行按病种收费的,不再按项目收费,医院可不再向患者出具“每日费用清单”。按病种结算的医疗费用,医院仍应按现行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传送项目费用等信息。各地发改、卫计、人社部门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当地实际,具体制定本地二、三级公立医院执行的病种收费标准。

  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包括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湖南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省儿童医院、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湖南省肿瘤医院等。

  支付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

  根据《通知》,参保人员于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医保按照该病种收费标准结算,不设起付线,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分担。

  同时,按病种收费管理规定可另行收费的耗材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医保有关政策规定结算。《通知》明确,对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套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普通病房双人间标准的部分,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由患者自行支付。

  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和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内),全额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符合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以及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有大病保障病种,在106个病种范围内的,按照收付费标准执行,自负部分不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不在106个病种范围内的,继续按照原有保障政策执行。

  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 长沙报道

  在长部属省属公立医院床位费重新公布

  红网时刻12月22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杨杰妮)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日前,省发改委重新公布了在长部省属公立医院病房床位价格。

  省发改委公布的价格表详细列出了长沙省部属公立医院不同病床类型的价格。以中南大学湘雅医院为例,双人病房床位费是70元/日,三人间是60元/日,抢救室床位费120元/日。烧伤科床位费每床每日加收10元,母婴同室的婴儿床位费按该病房母亲床位的30%收取。有陪人的可每床每日加收10元,并由医院提供临时卧具。

  湖南省人民医院第一住院部病房床位费双人间和三人间,以及四人以上间的费用分别为50元/日、30元/日、20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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