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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永州市纪委通报7起党内问责典型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王永红 编辑:王津 2017-12-22 15:3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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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22日讯(永州分站记者 王永红)今年来,永州市各级党委、纪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共湖南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现将问责的7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蓝山县土市镇原党委书记雷达因群体性事件被问责案。

  蓝山县土市镇党委政治敏锐性不强,抓基层党建不力,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导致该镇洞头村和马袅村2016年12月12日发生群体性事件,时任土市镇党委书记雷达对此负有主体责任。2017年1月12日,县委决定免去雷达土市镇党委书记职务。

  二、蓝山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黄昌健未按规定进驻县政务中心开展工作被问责案。

  在2017年2月23日召开的县委经济工作会议上,蓝山县委要求相关单位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并联式审批、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办事。2017年3月3日召开的县委常委会再次对进驻政务中心事宜进行研究,要求相关单位在3月6日前必须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工作。截至3月9日,县林业局仍未按规定进驻县政务中心开展工作。2017年3月9日,县委决定对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昌健暂停职务。

  三、蓝山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龙显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不力被问责案。

  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龙显义任县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尤其是实施“联千村帮万户”扶贫工作过程中,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需经集体研究决定等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8月,龙显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江永县住建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杜中国,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谢铁山,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周多昊等人因不正确履职被问责案。

  2013年至2015年,江永县住建局相关领导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未严格执行国家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定,导致112户农村危改户违规申报资金294.2万元,造成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2.23万元被人骗取。谢铁山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杜中国履行“一岗双责”不力,周多昊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017年4月,杜中国、谢铁山、周多昊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东安县驻长沙办事处原党工委书记唐金军因单位职工“吃空响”被问责案。

  2012年6月,郑某从东安县教师进修学校调入东安县驻长沙办事处工作。在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唐金军每年对郑某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但郑某既没有按要求到单位上班,也没有完成安排的工作任务,期间共领取县财政工资14.86万元。对此,唐金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7月,东安县纪委给予唐金军党内警告处分。

  六、新田县卫计委党委、党委书记李文众、原纪检组长李年华等因工作人员违规饮酒被问责案。

  2017年8月14日,新田县卫计委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雷元武带领县卫计委医政股指导员盘钜茂、工作人员郑阳林,先后到三井镇卫生院、大坪塘镇卫生院等医院督查远程会诊项目,中餐时在大坪塘分院饮用红薯酒,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9月17日,新田县对县卫计委党委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给予通报问责;对县卫计委党委书记李文众落实作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时任县卫计委纪检组长李年华落实作风建设监督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2名相关违纪工作人员被立案、9名工作人员受到免职、年终考核不合格、诫勉谈话等处理。

  七、双牌县五星岭乡白果脚村脱贫攻坚工作执行不力被问责案。

  2017年6月,五星岭乡白果脚村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造成结对帮扶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带来不良影响。五星岭乡联村领导袁瑞卿、驻村干部卿政被诫勉谈话,并在全县脱贫攻坚大会上公开检讨;白果脚村驻村工作队队长袁玉涛被诫勉谈话;五星岭乡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龚银生、扶贫专干李越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书面检查;村支书龚化石、村主任蒋六吉、村妇女主任龚述荣、村秘书龚正明被停职检查、通报批评并公开检讨;五星岭乡党委、政府、后盾单位县人社局被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被县纪委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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