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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打伤民警 岳阳一男子获刑一年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编辑:李丽 2017-12-27 10: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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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2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艾方方)今年6月,岳阳平江男子陈某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执勤的平江交警查获。陈某被查后,不仅拒不配合调查,还将三名民警打伤。

  经平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平江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一年。

  6月21日晚,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五中队民警在平江县平伍公路伍市镇青冲村路段执勤,将涉嫌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陈某现场查获,并带至交警五中队进行询问。陈某趁民警不备翻墙外逃。

  随后民警曾某某带领协警向某、单某着装驾车在伍市镇将其寻获,并对其予以口头传唤。

  陈某再次被带至交警五中队后,拒不配合民警工作,不肯下车,并对民警曾某某、协警向某、单某拳打脚踢,陈某被强制带到办公室后,再次用拳头袭击民警,并多次口头威胁民警。

  民警曾某某、协警向某、单某在执法过程中均受伤。

  经岳阳市汉昌司法鉴定所鉴定,民警曾某某、协警向某、单某均有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应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且应从重处罚。

  陈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后又赔偿了民警曾某某、协警向某、单某的损失,并取得了三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鉴于以上情节,平江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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