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拟任人选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来源:红网 作者:谢梦娟 编辑:康晓乔 2017-12-28 11:17:45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时刻12月28日讯(东安分站记者 谢梦娟)12月27日,湖南东安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的12名干部开展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波,副主任唐新柱对考场进行巡考。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程序,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张波要求,参加考试的干部要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此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认认真真答好每一道题。

  本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主要考察考试对象的法律知识和法治素养。通过法律考试,将进一步增强拟任命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提高他们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