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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规:航道内经营餐饮游乐最高罚3万

来源:红网 作者:黎棠 编辑:马丽红 2017-12-29 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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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时刻12月29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黎棠)禁止在航道内采砂;禁止在航道内从事水上餐饮、漂流、游乐等经营活动。12月28日,《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发布会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举行。

  《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条例》经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航道内采砂,在航道内从事水上餐饮、漂流、游乐等经营活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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