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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省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红网 作者: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编辑:李丽 2017-12-31 08: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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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深入研判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环境形势,准确把握我国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国务院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间点,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国情调查,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息息相关,与每一个企事业单位的长远发展密不可分。普查范围包括我国境内排放污染物的所有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工作的具体要求,依法普查、科学普查、文明普查,自觉为普查对象保密,全面摸清底数,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希望广大普查对象发扬“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主人翁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关心普查、参与普查、配合普查,为全面客观真实搞好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科学精准施策提供直接有效的基础性数据,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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