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月6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通讯员 易巧君)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决定全省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省对市州和省直(行业)调剂”的省级统筹模式,为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打下基础。
人社部、财政部去年下半年联合印发了《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实现省级统筹,即在省(区、市)内统一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和参保对象,统一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支付标准,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
按照《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湖南在已经建立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的基础上,将实行“市级统收统支、省对市州和省直(行业)调剂”的省级统筹模式,将对市州、省直(行业)工伤保险基金实行预算管理。市州、省直(行业)不再设立储备金账户,各市州储备金账户结余基金纳入市州工伤保险基金结余,省直(行业)储备金账户结余基金纳入省级调剂金。
来源:红网
作者:李柯夫
编辑:马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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